春運期間,一些在線旅游網站的機票產品變身“旅行套餐”,有的改簽費高達70%,退票費高達80%,有的“旅行套餐”甚至不支持“套餐退訂”“套餐修改”。一旦購買,立刻“套牢”。(2月15日《北京日報》) 改簽費、退票費畸高,有違市場公理。而高額退票費最終落入了誰的口袋,更不得而知。面對消費者的質疑,幾乎所有的公司都給出了另外一個關于高額退改簽費用的統一答案:行業慣例。 按照業內人士的說法,航空公司將機票交易權限下放給機票代理人之后,退改簽政策由代理方來定。而機票代理方把退改簽費用定得越高,也就意味著他們從中獲取的利益越大。這實際上也就預示著,代理方從消費者退改簽中所獲得的高額手續費,已經成了代理機票賺取代理費之外的“第二次盈利”,代理商的退改簽牟利成為了一條灰色地帶,最終為此買單的卻是廣大消費者。 面對機票代理行業的這種種“霸王條款”,有專家提醒消費者網絡購票時不要盲目點“確定”。問題在于,在一票難求的春運期間,消費者根本沒有拒絕余地。所以,相關部門亟須制定統一的退改簽收費標準,一方面可以讓企業商家在制定退改簽費用標準的時候有據可依,不至于任性而為,另一方面,如果消費者感覺遭遇了“霸王條款”,權益受到了侵害,可以依法依規維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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