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建筑“陳祺厝”已經被當地區政府明文列為“不可移動文物”,結果不到一個月就被人突然拆毀,成為“最短命的文物”,背后的根源值得深究。在筆者看來,導致“陳祺厝”古宅成為“文物”了仍然被拆毀,與文物保護部門的相對“弱勢”有關。 明明已成為法定保護的“古宅”和“文物”,卻和普通民房一樣變“廢墟”,反映出來的是文物保護的“疲軟”。公眾記憶猶新的是,2013年媒體曾報道過北京市違法建筑人濟山莊“假山”別墅,這一違法建筑早在2008年就被北京城管認定違法,但當地城管開展調查時間長達5年,該違法建筑長達6年處于“違法狀態”,媒體曝光后令公眾大嘩。違法的“最牛建筑”之所以連強勢的城管也“怵頭”,是違法的背后有“背景”更牛、更強勢。違法的被“保護”,而“合法的文物”卻被人悍然違法拆毀,除了法律和正義在一些地方不彰之外,更多地反映出權力被“綁架”,以及原本應該依法行使職責的文物部門的“不作為”。 事件發生后,倉山區文體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陳祺厝是要求原地保護,不允許拆除。隨意拆除文物屬于違法行為,區文體局已經啟動調查程序。”這顯然是記“馬后炮”。違法拆毀“古宅”者能否受到法律嚴懲?調查和辦案最終是不是個“爛尾工程”?值得懷疑。 而且,“陳祺厝”被當地悍然違法拆毀,還與當地的土地開發和政府的政績工程密切相關。據悉,在陳祺厝所在的橫龍村,靠近福州奧體中心主場館,在相關規劃圖中,陳祺厝及周邊地塊,均屬于商業用地。拆毀“陳祺厝”背后有著商業地產開發者的影子,也有著地方政府“賣地牟利”的動機,文物部門又受地方政府的權力制約,更不可能“斗”過強勢的開發商。“軟腳蝦”式的文物保護,讓“陳祺厝”出現什么樣的命運,似乎已經注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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