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8日凌晨,77歲的張來春老人上臺階時摔傷,被120急救車送進鄭州市中醫院。經醫生診斷,老人右股骨骨折。其侄女在給老人辦理了住院手續,交了1000元押金后便一去不回。醫院花費3萬元,為老人治好了病。1月14日,該院醫護人員向媒體反映,老人已經病愈近1個月了,需要進行康復運動恢復行走能力,但沒人給他辦理出院手續,他一直留在醫院。(1月15日《大河報》) 老人傷病已經痊愈,卻沒有人來支付醫藥費,也沒有人接老人回家,老人無奈繼續霸占本來就緊張的醫院床位,這樣的新聞讀來很是耐人尋味。看到此情此景,我不禁想起為入獄養老,故意高調搶劫的湖南老人付達信。付達信因搶劫最終如愿入獄,過上了“牢”有所養,“有饅頭和稀飯,不用勞動,生病有人看”的“美好生活”。但是“好景不長”,付達信出獄以后又陷入了生活困境。雖說張來春老人的情況與付達信并不一樣,張來春是賴在醫院不走,付達信是搶劫求養老。但是他們也有一些共同特征:農村孤寡老人,生活沒有著落。張來春拖欠醫藥費,賴在醫院既浪費了有限的醫療資源,也增加了醫院的負擔,其行為肯定不可取。 但是看到農村孤寡老人養老無門,賴在醫院不走的尷尬養老圖景,讓人五味雜陳。筆者在想:如果張來春老人擁有基本的生活保障,每月像城里老人一樣擁有退休金或者每月幾百元低保金,生病了有人端茶倒水,或者福利院愿意接納他,他還會賴在醫院嗎?在我看來,無論是付達信入獄養老,還是張來春賴在醫院不走,都扯出了農村老人養老難的沉重話題。 盡管一些農村地區早在九十年代就辦理了老農保,但是從媒體反饋的信息來看,老年農民現在領到的養老金只有區區兩三元錢,買棒棒糖、養蛐蛐還差不多,根本不可能養老。就是后來推行的新農保政策,老年農民能夠領到的養老金也只有區區幾十元,在當前物價水平下,靠這點錢養老完全是杯水車薪。農民養老基本還靠養兒防老。如果自己身體健康,子女日子過得紅火,養老倒還好辦。如果子女生活困難或者不孝順,農村老人的晚景十分凄涼。農村老人自殺的報道不斷見諸報端,就是佐證。何況,張來春老人根本沒有子女,長年在外漂泊,身體受傷需要做康復訓練,地方政府與民政部門也不愿意管他。 因此,老人賴床不走這樣的極端事件實際上反映出農村老人老無所養,社會保障機制不完善的深刻問題。對此,政府應有所反思,有所行動。壓縮“三公”經費,關注弱勢群體的現實生活狀況,健全養老體系與社會救助體系,幫助更多孤寡老人、殘疾人群、遭遇突發災害、疾病折騰等特困群眾渡過難關。讓弱勢群體分享改革發展成果,真正做到病有所醫,老有所養,是政府義不容辭的責任。如果不理清這些基本的民生問題,因貧窮引發的極端事件還會重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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