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慶前一天,來廈務工的陳先生向集美法院申請執行一筆三萬多元的被欠工資。原來,前年陳先生完成了一家建筑公司的項目后,卻未能拿到工資。通過法律途徑,今年陳先生打贏了官司。然而,由于被欠工資太久,他的生活陷入困境。考慮到本案的特殊情況,集美法院為陳先生提供了綠色通道。昨天,陳先生拿到了被欠工資。(10月13日《海峽導報》)
三萬元血汗錢,居然要了兩年。這兩年中,陳先生不但要為養家糊口犯愁,還要為討要薪水奔波,個中艱辛、心力摧殘可想而知。兩年拿到欠薪,還是通過“綠色通道”,如果是正常渠道,天知道還要等到猴年馬月。
近年來,“欠薪之風”越演越烈,可見,法律對于民工權益的保護,應該始于民工與雇主形成勞動關系之時。等到民工為討要薪酬疲于奔命之時才出于“同情”,這樣的援助實在被動和滯后。目前的這種現狀,實在讓人難以恭維。
不幸中的大幸,陳先生孤立無援之時,還是見到了法律的身影,避免了悲劇發生。畢竟,現實中民工為了討要工資爬塔吊、喝農藥的事實在是屢見不鮮。
集美法院真的出手,拖欠兩年之久的工資還是兌現了,足以說明法律維權才是討薪的“利器”。可惜的是,集美法院這次出手,并非常規程序,而是走的“綠色通道”。
“綠色通道”只有在特殊情況下才能開通,也就是說在陳先生領取三萬元欠薪后,這樣的討薪“綠色通道”還是要關掉。其他人在一般情況下只能 “望法興嘆”。
陳先生還是幸運的。要知道,在他身后還有無數苦于討薪無門的民工,也許正想爬塔吊、喝農藥。昨日導報就報道,鄭州30多名農民工代表在塑像前焚香殺雞祭拜,想讓河神顯靈,幫他們討薪成功。
聽來像是一個笑話,事實上卻是一種無言控訴,控訴著討薪的無路可走。
因此,無論從道義上,還是從法理上講,在正常渠道出現堵塞的時候,有關部門都有責任為民工采取特殊措施,像集美法院這次提供的“綠色通道”,以保障他們的利益,而不能讓他們為正常渠道的堵塞買單。
我們期盼,每當民工薪水的兌現出現異常時,“綠色通道”都能及時敞開,并永久通暢,讓每一位討薪民工都能得到像陳先生一樣的幸運。(來源:海峽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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