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婦聯結合中央、省、市黨的群團工作會議精神和泉州市第十二次黨代會精神,整合各方資源和固有的維權資源,在全市范圍內構建大維權服務系統,創新構筑婦女大維權服務格局,推動將“婦女援助中心”建設列入2017年度市委、市政府的為民辦實事項目,在各縣(市、區)、臺商投資區以及市婦女兒童活動中心均建立1個“婦女援助中心”共13個。“婦女援助中心”整合公安、檢察、法院、司法以及社工機構、志愿者等各類資源,協同提供面向弱勢婦女群體的專業化、社會化、人性化公益性援助服務,構建“黨委領導、政府主導、群團參與、社會協同”的“大維權”工作格局。
△2016年12月2日,惠安縣率先成立“婦女援助中心”。
△ 2017年3月7日,南安市“婦女援助中心”成立。
“婦女援助中心”實施方案
建設階段(2017年1月—2017年6月)
合理選址
每個縣(市、區)建設1個“婦女援助中心”,要求有專門的獨立辦公場所,建議盡量與婦女兒童活動中心等婦聯公共活動場所相結合或利用現有其他資源進行共享。
設施配備
每個“婦女援助中心”要有桌椅、電腦、電話等辦公輔助設備;有接訪室和心理輔導室,有條件的地方可以考慮安裝監控設備。牌匾由市婦聯統一制作。
運行團隊
“婦女援助中心”要有專門的管理小組,由婦聯領導擔任組長,指定專人負責管理,確保每個“婦女援助中心”至少配備1名相對專職的工作人員,負責日常運行。團隊包括一名以上的律師、一名以上的心理咨詢師以及一名以上的家事糾紛金牌調解員。同時綜治辦、公安局、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司法局盡可能派員參與,鼓勵采取政府購買公共服務。
管理機制
婦聯具體負責“婦女援助中心”的日常管理和運行,建立健全各項工作機制和管理、服務等規章制度。上墻內容包括:工作制度、服務范圍以及值班人員頭像、簡介等。日常管理包括做好來訪來電的登記、值班人員的管理、人員安全管理、財務審計管理、物資檔案管理等。
活動內容
“婦女援助中心”的服務對象為本轄區的婦女。服務內容包括接聽12338熱線電話,處理家事糾紛,以及適時組織法制宣傳活動,針對個案延伸心理關懷、婦女救助、反家暴維權、調解家庭矛盾等多元服務等。咨詢時間可選擇在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每天至少一名專業人員值班接訪,為轄區婦女提供法律、心理等公益性服務。
市婦聯副主席李小玲帶領市婦聯權益部相關負責人一行于4月12日-19日深入各個縣市區進行溝通、調研,了解“婦女援助中心”的建設情況和平安家庭創建工作情況。
“婦女援助中心”
建設進度情況
1、籌備建設工作已基本完成。各個項目點與公檢法司部門溝通,并聯系好他們提供志愿服務。
2、制定項目實施方案。通過廣泛征求協辦單位的意見,2月17日,印發了《泉州市“婦女援助中心”為民辦實事項目建設實施方案》,成立“婦女援助中心”項目建設領導小組及成員。
3、各個項目點合理選址,積極整合本地資源,規劃整理固定的活動場所,完善各項設施設備。其中市直、南安、惠安3個項目點已成立并開展工作,接待來訪28件,來電31件,普法宣傳9場,受益群眾1390多人。泉港、永春選定地址,裝修大部分已完成,將在近期投入使用。豐澤、晉江、石獅其他各個項目點將在“母親節”前后掛牌投入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