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4日晚間一段優衣庫北京三里屯店試衣間內的不雅視頻流到互聯網上,內容是一對男女在試衣間內做愛。視頻的拍攝角度和質量優于網上流傳的普通自拍品,因而一些人猜測有第三者“導演”此次拍攝。更多的人質疑這是優衣庫精心設計的自我營銷炒作。
優衣庫方面15日斷然否認這起事件是該公司的營銷行為。一方面優衣庫是國際知名服裝品牌,它這樣的大公司做事通常來說會有分寸;一方面八卦式營銷炒作被越來越多使用,大公司會不會在如今的商業環境中迷失自我,“近墨者黑”,人們似乎不太有把握了。這兩個因素讓很多人對優衣庫“不是我干的”聲明將信將疑。
不管視頻發布者出于什么目的,事件的快速發酵可能讓他付出法律的代價。這段視頻上線后迅速被海量網民點擊,截圖更是頻現網上,觀者津津樂道。昨天還有不少人跑到三里屯優衣庫店“拍照留念”,這條新聞儼然成了過去一天里互聯網上“最大的事”。
更有甚者,昨天晚上一些互聯網上的營銷賬號進一步深度消費此事,如發布無錫和北京其他商場的試衣間發生“兩男做愛”的消息,配有照片或視頻,讓人難分真假。
國人的八卦興致受到強烈刺激,熊熊燃燒起來。這當中有市井俗趣,有從眾圍觀,也有營銷的火上澆油。八卦是用不著動員的輿論運動,它的下限不斷被刷新。
優衣庫“性愛門”如此火爆,能說我們的互聯網社會“低級趣味”嗎?大概不能。但是如今的互聯網世界在遠離很多傳統的東西,說話喜歡編“城會玩”“然并卵”這樣的怪詞,聊事喜歡講最出其不意的段子,很像是八卦的登峰造極。這是一個真正的“八卦時代”。
很難從好與不好的角度來看今天的“八卦時代”,這是一個現實,是今天意識形態構建所面臨的真實“地氣”。看上去秩序井然的社會打亂后重新拿到網上做虛擬排列,它馬上撕下那些正兒八經的東西,要多俗有多俗,真是讓人哭笑不得。
在互聯網上搞營銷,高大上的路線幾乎都要輸,美的要裝出點丑像,介紹語最好罵罵咧咧的,似乎只有這樣才能討好屌絲、聚攏人氣,招來大量叫好者。
世界各國的互聯網都是民粹主義大本營,中國互聯網尤甚。民粹主義并非總是社會正能量的對手,但它是另立起來的道德“梁山”,流行獨自的法則。一個社會只有能夠“招安”民粹主義,使之少幫國家進程的倒忙,或許才能算有了足夠的彈性。
如何治理優衣庫“性愛門”這種事,或許不是最重要的。因為八卦的興致根本壓不住,處理了這件事,別的事早晚還會冒出來。更加要緊的恐怕是,通過這些八卦搞清楚互聯網社會一些本質的東西,使國家必須推進的社會建設能與互聯網的現實真正實現對接。懲治什么,寬容什么,在正常社會和在“梁山”上的做法及策略大概是不能一樣的。
互聯網上的人都是現實中的人,但很多人到了網上就像是進入“周圍沒認識人,而且也好像沒人管”的自由天地。他們“想罵誰罵誰”,享受“不守規矩”的樂趣,任憑潛意識中最松弛的那些東西盡情釋放,比在足球場看臺上生氣時一起“國罵”還放得開。
在這樣的環境中推動傳統社會以理性為基礎的正能量,會遇到多少不確定的曲折就可想而知了。必須客觀求實,必須充滿耐心,也必須有方法上的徹底創新。(環球時報@單仁平)
“試衣間視頻門”:用法律為狂歡“抄底”
【有法律時,要遵守法律;法律之上,要敬畏公序良俗。無論個人、商家們有無觸犯法規,公眾都不應拿“窺伺本性”為濫用權利洗白,將狂歡建立在他人隱私被侵害的基礎上。】
三里屯某品牌店試衣間的那段不雅視頻,成為昨天網上的熱點。盡管朝陽警方已介入調查,可輿情繼續擾攘。在亢奮過后,該事件也有必要被引入法律與公序良俗的視野下審視,不能由著群體性狂歡遮蔽個中是非。
回溯起來,事件是因涉事青年男女在試衣間的大尺度身體接觸而起。此舉即使不構成直接違法,也難免被負面輿情訊息淹沒。實質上,很多國家將在公共場所不雅裸露、性交等認定為“有傷風化犯罪”或者叫“不檢點行為”入了罪。我國刑法雖未將此入罪,但《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在公共場所故意裸露身體,情節惡劣的將拘留。
有種觀點認為,公共場所的特定部分如試衣間、客房、包間,在使用期間屬于私人空間。故在試衣間里發生性關系,算“隱私權”。誠然,試衣間、公廁隔間有一定私密性,但與旅店的客房有根本區別,還是公共場合。當事男女就算不能認定為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至少也有違風俗。雖說他們也是受害者(如果被查實非故意上傳、炒作視頻的話),但也不應以挑戰公共道德的方式追求刺激體驗。
而無節制的狂歡,也易制造對當事人的“二次傷害”:若觀看之余還以哄客姿態再加傳播、戳點,很可能演化成軟暴力。所以若排除此事是故意炒作,當事人單位和社會應給予必要寬容。
還得看到,移動互聯網已讓人與人之間的聯結更緊密,這也為病毒式傳播提供了技術基礎。在涉及不雅視頻的轉發傳播時,網民應有“勿以惡小而為之”的意識。按《刑法》及相關司法解釋,即使不以牟利為目的,在網上、手機終端上傳播40個以上淫穢視頻,也可追究“傳播淫穢物品罪”。雖然司法機關未必能追究到所有轉發者,網民還是應有“到我為止”的心態,不應加以擴散。
而對于有些網站、商家趁機搞搭車式“事件營銷”,輿論也多有詬病。實質上,國際上那些有成熟營銷理念的大公司,都不會借這類很Low的方式搞營銷。盡管說,社交平臺與自媒體興起已打破單元化發布渠道,對于打“試衣間”、激情等擦邊球的營銷做法,《廣告法》未必能實現有效規制,但網站和商家如果用變味的“互聯網營銷”擊穿商業道德,那“惡俗”的差評必然會削弱其獲利的“生命周期”,并令其透支聲譽成本。
有法律時,要遵守法律;法律之上,要敬畏公序良俗。在試衣間發生不雅行為及借不雅視頻營銷,未必直接觸犯法律,但違背良俗已毋庸置疑。若此事被證實是故意傳播、炒作,那當事人可能涉及傳播淫穢物品的犯罪,但無論是或不是,公眾都不應拿“窺伺本性”為濫用權利洗白,將狂歡建立在他人隱私被侵害的基礎上。(新京報@玉素)
相關評論
不雅視頻的狂歡,個人權利多么脆弱
不是什么事情 都可以拿來狂歡
試衣間不雅視頻應有法治答案
別讓桃色遮住眼
不雅視頻的狂歡,個人權利多么脆弱
7月14日晚,一則優衣庫試衣間的不雅視頻,在微信朋友圈和微博上熱傳,時長一分多鐘。視頻里,試衣間外面的廣播中傳來“親愛的顧客您好,歡迎光臨優衣庫三里屯店鋪”。目前該視頻已在網絡上被刪除。有網友指出,這或為優衣庫營銷炒作,優衣庫官微發聲否認營銷。(綜合澎湃新聞網、《新京報》7月15日)
要說這段視頻是否具有吸引力,答案不言而喻,短時間內的粉絲聚合力和刷出來的流量就已經給出了證明。至于這種行為是不是惡意炒作,我不想過多論述,想問的只是,在整個事件發酵的過程當中,涉事人物的隱私權等公民權利,又有多少人去關注了?而這起事件就純粹是一起娛樂新聞嗎?
就目前來看,盡管該不雅視頻已在網絡上被刪除,但在不少微博的回復下面,我們仍舊能夠看到“跪求種子”、“拿好不謝”、“請叫我活雷鋒”等類似的網友回復。除此之外,各種技術貼和分析文章,都將視頻中的人物截圖當做素材來展示自己的“智慧”,更有不少商家居然以此為商機,在此事件基礎上進行惡意的營銷和炒作,甚至將視頻截圖當做logo來謀取商業利益。在全民的娛樂狂歡中,個人權利顯得如此渺小和脆弱。
說這些話,并不是在刻意地反人性,而是對于這起事件,在很多細節沒有厘清之前,我們應該對當事者的權利抱有敬畏之心。說白了,對于不雅視頻的態度,我們更需要將其放置于法律和權利的框架里來打量,而不是將人性中的窺私欲表現得如此赤裸裸。比如,不雅視頻的上傳者是誰?如果是他人惡意上傳,又是否違背了當事人的意愿(盡管當事人的行為欠妥當,但其隱私權依然需要被尊重)?優衣庫到底是否涉嫌惡意炒作?網絡發布平臺有沒有責任?這些具體細節的厘定,直接決定著相關人士法律責任的承擔。
但就是這么一起嚴肅的事件,卻硬是成了娛樂新聞,這說明了什么問題?人們在單獨討論隱私權等公民權利的時候,說的冠冕堂皇,有理有據,可一旦某個事件滿足了人們的窺私欲或者娛樂心理,曾經那種對權利敬畏的心理,就會在人性弱點的作祟下被消解殆盡。而這些事件所包含的元素也不外乎色情、兇殺、暴力,以及一些不涉及公共利益的名人隱私。
說實話,能把這種心態演繹得淋漓盡致的事件,倒還不是此次的優衣庫不雅視頻。猶記得前段時間的深航艷照門事件,緊隨某著名主持人飯桌言行被偷拍一事之后發生,而當人們在拿著隱私權來為后者辯護,并譴責視頻發布者時,面對深航艷照的流出,不少人回過頭來就直接問了一句,“種子在哪里?”由此可見,不是人們不知道對公民權利的尊重,而是在無成本的網絡發言中,公民權利或許成了達成個人自私目的的犧牲品。
其實,這正凸顯著當下真實的網絡生態。在網絡平臺上,那種直接的人身攻擊、人肉搜索等侵犯他人隱私權的行為,都會激起公眾的口誅筆伐,但一旦涉事的元素中增添了某些新的元素,迎合了公眾的某種私欲,人們便無意識,甚至是有意識地成了隱性網絡暴力的一員,而優衣庫不雅視頻事件無疑是一個新的例證。可以預見的是,在公民權利得不到切實保護,網絡發言毫無成本的前提下,優衣庫的不雅視頻也絕對不會是一個終點。(中國青年報@張松超)
不是什么事情 都可以拿來狂歡
7月14日晚上,一則試衣間的不雅視頻在微博熱傳,不雅視頻長達1分鐘,不到兩個小時時間,幾乎占領了所有社交平臺。7月15日,相關話題占據了微博熱搜的前五位,關于此事的調侃、段子和營銷文案層出不窮,北京市公安局通過其官方微博表示,朝陽警方對此高度重視,已介入調查。
目前,不雅視頻源頭仍未查清,視頻中的兩位當事人因為被“人肉搜索”,已經把所有社交賬號的歷史內容盡皆刪除。顯然,事情發展到現在,并不是他們的本意。不管這段視頻是來自當事人還是有其他人推波助瀾,違背其中任何一個人的意愿拿視頻出來與別人分享、調侃,顯然都是不合適的。而惡意傳播、售賣、誣陷、人肉搜索等行為,更涉嫌違法。
毫無疑問,當事人有錯在先,在公共試衣間中發生不雅行為,挑戰了現有的公序良俗,將不雅視頻上傳網絡,更涉嫌違法。他們需要為自己的錯誤付出代價,其中既應有法律的裁決,也應有道德的承擔,但這個代價理應罪責刑相適應。
法律責任的裁定交給司法,已有律師釋法,我國刑法中暫無關于公共場合發生性行為應該如何懲罰的規定,但向他人傳播淫穢影片的行為可以追求刑事責任。“陳冠希案”中爆出艷照的電腦店的員工被判刑8個月,顯然此次事件中將視頻上傳網絡的人也必須承擔法律責任。
來自公眾的道德討論也是應然,這起事件的道德定性無疑是復雜的:試衣間是不是私密空間?手機視頻屬不屬于個人隱私?視頻中的當事人應不應該受到道德譴責?如果要,他們該以怎樣的形式承擔道德責任?這涉及現代社會公序良俗的邊界,類似的思辨和討論其實就是社會文明進步的過程。
很遺憾,實際的網絡輿論主流并不是討論和譴責,而是一場狂歡:對女當事人的身材容貌評頭論足;公然在社交網站上貼出視頻截圖;想段子,抖機靈;人肉搜索;商業機構借勢炒作營銷;微商在朋友圈售賣視頻。狂歡末了還可以對當事人說上一句:“誰讓他們做這種事呢,活該。”
從這個角度看,即便輿論出現的是“千夫所指”的道德審判,也好過這全民參與的狂歡盛宴,前者起碼能讓大眾堅定公共道德的邊界,而后者本身就是在挑戰公序良俗的底線。狂歡過后,什么也不會剩下,一起妨害了公共道德的事件,反而在網絡上引發了更多道德滑坡的行為。(長江日報@蔣哲)
試衣間不雅視頻應有法治答案
【“不雅視頻”已不僅僅是一個“不道德”的事件,更是一起法治事件。對于不雅視頻的制作者和傳播者來說,他們可能是此事件中最主要的責任主體。】
14日晚,很多人的微信朋友圈都被一段時長一分鐘多的不雅視頻刷屏了。由于視頻中“優衣庫”的印記頗為明顯,一些網友據此猜測這或是優衣庫的事件營銷。15日一早,優衣庫發布官方聲明,對此“堅決予以否認”,并提醒消費者應“正確與妥善使用優衣庫店鋪提供的試衣空間”。這一事件也引發了網友對“鏡中人”的人肉搜索,已有數個社交賬號被扒出,其中不乏“躺槍”者。
網絡傳播來得快,去得也快。雖然“求種子”等跟帖仍不時出現,但這段不雅視頻已在公開的網絡輿論平臺上“隱身”。有關這一事件的兩項最新進展是:15日中午,北京警方官微@平安北京發布消息,稱朝陽區警方已介入對“優衣庫不雅視頻”的調查。15日下午,國家網信辦約談新浪、騰訊負責人,責令其切實履行好企業主體責任,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開展調查。這也表明,所謂“不雅視頻”已不僅僅是一個“不道德”的事件,更是一起法治事件,它所關聯的,不但有民事責任、行政責任,也當然包括了刑事責任;而視頻的“鏡中人”、拍攝人、場地所有人,以及傳播視頻的網民、為網民提供傳播平臺的網絡運營商等,都有可能成為一項或多項責任主體。
先說事發地“優衣庫”某實體店。如無證據查明此事件確系“優衣庫”公司的幕后炒作營銷,不雅視頻也非該實體店內的攝像頭所拍攝或由其雇員所泄露,則表明“優衣庫”對不雅視頻的拍攝、制作及傳播并無法律責任。當然,“品牌營銷說”或“自我炒作說”在輿論場上甚囂塵上,還需要警方的調查結果來證實或證否。
對于不雅視頻的“鏡中人”來說,雖然試衣間內的性愛挑戰了社會的認知,但不得不說,試衣間內的這一行為仍只是道德問題。因為按通常理解,試衣間仍是一個私人空間,哪怕對于某個具體的人來說,只是暫時的私人空間,也不涉及刑事責任或行政責任。如果“鏡中人”并非不雅視頻的制作者和傳播者,其法律地位將更多靠向“被害人”這一側。
對于不雅視頻的制作者和傳播者來說,他們可能是此事件中最主要的責任主體。警方介入調查的方向,也應首先查明誰是不雅視頻的制作者以及重要傳播節點上的上傳者、轉發者。刑法上明文規定,“傳播淫穢的書刊、影片、音像、圖片或者其他淫穢物品,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在那些主動傳播不雅視頻的責任主體背后,還有提供了傳播平臺的網絡運營商。網絡并非法外之地。可以說,每段熱傳的不雅視頻都是法治的試金石。不雅視頻消失了,法律責任不能消失。等著看不雅視頻的朋友,不妨先圍觀一下“優衣庫不雅視頻事件”是如何依法處置的。(京華時報@王云帆)
別讓桃色遮住眼
7月14日晚,一則試衣間的不雅視頻在微博熱傳,不雅視頻長達一分鐘。15日,針對網傳北京三里屯不雅視頻事件,優衣庫官方做出回應,否認營銷炒作此事,并稱已在第一時間向相關平臺舉報,要求消費者“正確使用試衣間”。北京市公安局15日亦通過其官方微博表示,朝陽警方對此高度重視,目前已介入調查。(相關報道見A8版)
優衣庫、視頻、種子、場面火爆……一覺醒來,滿屏盡是優衣庫。一對男女,一間試衣間,成就了茍且之事,真相雖仍未可知,但姿態早已如當年“艷照門”一般,瞬間成為公眾茶余飯后的談資。與之相伴的,是從來都不缺乏的道德鞭笞,人性成為最無力的靶子。所指向的,不只有當事人,還有拍攝者、傳播者……更有甚者,借此事件營銷的人也大有人在,像如何擁有優衣庫女主角的好身材、優衣庫同款衣服等營銷,也立馬浮出水面。
對于這背后的真相,依然是公眾拷問的焦點,因為這事關此事最終的正義性。一開始,網友指向優衣庫,認為其營銷無底線,但優衣庫立馬回應,一副“打死不是我干的”姿態,否認是自己的營銷,同時建議“大家正確使用優衣庫試衣間”。對于這般說法,不少網友是“打死也不信”,并以“視頻是擺拍的”當論據。但在警方蓋棺論定之前,每一個人都是無辜的,那就應該給優衣庫方面一個說話的自由與權利。
只是,網友在關注桃色的同時,似乎逾越了邊界與底線。眾所周知,在一個信息化時代,每一個人基本上都處于“裸奔”的狀態。若想自己下一刻不成為受害者,就必須要有“從我做起”的氣概。至于具體的行為,自然是恪守法律的底線與邊界,不傳播不轉發相關視頻。畢竟,互聯網在給公眾帶來便利的時候,也會帶來一些不好的東西,如隱私泄露。今天,你可能是看了別人的笑話;明天,別人就可能分享你的笑話。
這便是說,在網絡時代,別讓桃色模糊了是非。一個這樣的視頻擺在你眼前不點開對不少人來說的確有些難,但不傳播應是可以做到的。更何況,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68條規定,“制作、運輸、復制、出售、出租淫穢的書刊、圖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穢物品或者利用計算機信息網絡、電話以及其他通訊工具傳播淫穢信息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三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由此可見,在視頻門狂歡的背后,很多人都已經走在違法的邊緣。
因而,對于優衣庫視頻門,如今不能徒剩網絡狂歡,因為這種快樂是建立在侵害別人隱私的痛苦之上。無論當事人是不是營銷,也無論這是不是當事人自己曝光的,此事都應該帶出一扇法律門——對于制作者與曝光者,應以《刑法》中的相關規定處罰;對于越軌的傳播者,則可按《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懲戒。簡而言之,只有類似的艷照門、視頻門行駛在法律的軌道上,每一個人才不是潛在的受害者;若越軌了,只怕在未來某一天會遭遇現實更沉重的報復。(北京青年報@龍敏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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