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歲的何玉玲(男),在江西省撫州市東鄉縣看守所內服刑期間,接受了一次性服務。2015年5月2日晚,他在“在押人員伙房”內,將大米袋排放在地上,與一名被看守所副所長私帶進來的賣淫女,在米袋上發生了性關系,“約20分鐘”。這一高墻電網內的丑聞,因“群眾舉報”案發。2015年8月,涉事副所長已被免去東鄉縣看守所副所長職務,并被處以黨內嚴重警告。(1月3日 《溫州都市報》) 在押人員“穿過鐵窗去嫖娼”,這不僅是一樁丑聞,更是一個令人匪夷所思的奇聞。之所以被稱為奇聞,一是在押人員的色膽包天。一般來說,收押人員在看守所內,都會“夾起自己的尾巴”,爭取以好的表現打動獄警,謀取輕判或減刑的機會。而本案的主角何玉玲居然自曝其短,要求得到性服務,色膽包天的程度可見一斑。更讓人匪夷所思的是,看守所副所長居然同意何玉玲的要求,不僅安排“失足女”進入監區,還派人為之把風,節操碎地程度讓人咂舌。 其實,“穿過鐵窗去嫖娼”不過是看守所亂象的冰山一角。近年來,發生的多起看守所奇葩事,讓人不寒而栗。比如,2012年,安徽天長市看守所所長導演貪官“假救人”,幫貪官騙取減刑。直到三年后,這出假自殺鬧劇才被揭穿。再比如,因存在嚴重的監管漏洞,黑龍江延壽縣看守所三名在押人員高玉倫、王大民、李海偉,殺死民警后,大搖大擺的走出監區,上演了一出震驚全國的野外大抓捕。 看守所內何以頻頻上演令人匪夷所思的奇葩事?我認為最重要的一點就是,監管人員的失守和規章制度的淪陷。以本案為例,假若監管人員能夠堅持原則、守住規章制度,怎么可能出現“穿過鐵窗去嫖娼”的狀況?在貪官“假救人”減刑案中,假若監管人員能忠于職守,怎么可能上演騙減刑的鬧劇呢?同樣,假若延壽縣看守所民警能夠認真執行AB崗、門禁制度,何以令上演悲???可見,只有打得狠、打得準,徹底打醒麻痹的監管,才能真正剎住類似丑聞的發生。 然而遺憾的是,本案的處理依然走的是溫柔一刀的路子---據內部人士透漏,2015年8月,雷榮輝被免去東鄉縣看守所副所長職務,并被處以黨內嚴重警告。應該說,從時效性上看,相關部門的處理是及時的。但處罰只限于行政問責和黨內紀律處罰,顯然值得商榷。一者,溫柔一刀式的處罰,不足以震懾監管者。再者,本案中,雷榮輝幫在押人員嫖娼,不僅涉嫌容留他人賣淫嫖娼,而且還存在嚴重的瀆職行為,理應走法律程序,對其予以起訴。否則,就不可能服眾,更不能堵住看守所頻頻發生的監管漏洞。 對“穿過鐵窗去嫖娼”絕不能溫柔一刀。有關部門,一方面要嚴懲肇事者。比如,對涉事民警堅持走法律程序,從嚴從重處理,對在押的嫖娼犯也要依法嚴懲,以產生警示作用,以儆效尤。另一方面,要引入上級監督與群眾監督相結合的監督方式,用嚴格的監督倒逼監管者履職,嚴格執行看守所各項規章制度。只有這樣,“穿過鐵窗去嫖娼”之類的鬧劇,才可能真正絕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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