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任何改革,其出發點和落腳點都應該是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國有企業屬于全民所有,改革的每一個環節都牽涉公共利益,所以,作為國企改革的頂層設計文件——中共中央、國務院近日印發的《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對事關社會公平正義的國企薪酬分配制度做了明確要求:國企將實行“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企業薪酬分配制度”,對國企領導人員實行與選任方式相匹配、與企業功能性質相適應、與經營業績相掛鉤的差異化薪酬分配方法。 將國企分為商業類和公益類,分類推進國企改革,是本輪改革的一個重大突破。與此相關,《指導意見》明確了建立國企領導人員分類分層管理制度,根據不同企業類別和層級,實行選任制、委任制、聘任制等不同選人用人方式,推行職業經理人制度。在薪酬制度上,同樣堅持分類管理。對由各級黨委、政府及其部門任命的企業負責人,重點是嚴格規范由基本年薪、績效年薪和任期激勵收入構成的薪酬結構,建立科學合理的薪酬形成機制,對不合理的偏高、過高收入進行調整;對通過市場化選聘的職業經理人,其薪酬結構和水平由董事會按照市場化薪酬分配機制確定,可以采取多種方式探索完善中長期激勵機制。 深化國企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是深化國企改革和收入分配體制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對建立健全國企薪酬分配激勵和約束機制,促進企業持續健康發展和形成合理有序收入分配格局,具有重要意義。本輪改革推出的相關舉措將和去年底部署推進的國企特別是央企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形成合力。 近年來,部分國企高管薪酬畸高,屢屢招致社會質疑,質疑的焦點之一即國企高管天價薪酬與其業績脫鉤。今年以來,央企薪酬改革已全面實施,央企負責人薪酬呈整體下降效果,地方國企的薪酬改革方案也基本得到批復。而國企高管天價薪酬的另一面問題是,掌握國家重要資源的國企負責人尤其是央企負責人,本質上屬于國家公職人員,既享受體制內的行政級別,又拿著體制外的高薪,這樣的薪酬“雙軌制”無疑損害了社會公平。 因此,《指導意見》一推出,輿論就評價認為,對國企領導人員分類分層管理,打破薪酬分配“一刀切”,實行差異化薪酬分配辦法,標志著國企高管“既當高官又拿高薪”的時代結束了。今后,國企高管將不能既享受體制內的行政級別,又拿體制外的高薪。 其實,規范國企高管薪酬、將其薪酬與績效掛鉤的管理要求,早在上世紀90年代就已明確,之所以推行得不盡如人意,原因在于薪酬政策基本上由企業高層和主管部門的少數人員決定,是少數人對自己的薪酬進行“自我定價”。 此輪改革以分類管理的方式,從制度設計上對薪酬政策“誰說了算”做了規定。同時,將部分薪酬改為以任期激勵收入的形式發放,可以促使國企負責人更注重企業中長期發展;對市場化選聘的職業經理人實行市場化薪酬,將打破“大鍋飯”,建立有效的激勵機制。 在更為宏觀層面觀察,這一改革必須堅持統籌兼顧。無論對組織任命的國企負責人,還是對市場化選聘的職業經理人,都要在綜合考慮有關群體工資水平的基礎上,合理確定其薪酬水平,推動形成企業負責人與企業職工之間的合理工資收入分配關系,調節不同企業負責人之間的薪酬差距,探索實行混合所有制企業員工持股,促進社會公平正義。 |
相關閱讀:
- [ 09-18]國企改革將引發新一輪投資熱
- [ 09-17]國企黨建護航獨立市場主體
- [ 09-16]期待新一輪國企改革攻破四大難點
- [ 09-16]國企改革破局需要監管轉型
- [ 09-15]沿著正確方向打好國企改革攻堅戰
- [ 09-15]國企應成為引領科技創新的排頭兵
- [ 09-15]為何國企混改不設時間表
- [ 09-15]以決絕的改革終結“國企家天下”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