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日來,全國不少地區相繼迎來高溫。按國家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時露天工作,以及不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補貼。然而調查發現,很多一線露天作業工人,尤其是建筑工、農民工,很多沒領到甚至不知道高溫補貼。(7月13日新華網) 出現這種現象,原因并不復雜。比如在建筑施工單位里,由于工程一層層承包,用工責任人就難以界定,再加上按現有的管理辦法,企業不執行津貼制度的懲處措施太抽象籠統,所以,如果責任人不發放高溫津貼,也不會受到嚴厲處罰。而在監管層面,由于政出多門,安監、人力社保、衛生等多部門多頭管理,很難明確責任主體,更不用說具體監督中還要能保證有大量的人手調配。 高溫津貼制度落實到位,當前公共管理部門的主動監管水平還要再提升,但更不容忽視的是,得讓高溫津貼的切實利益關聯人——高溫作業的工人勞動者,能夠發聲維權,爭取自身合法利益。 在現有的維權渠道里,勞動者可以通過工會組織、人力社保部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其熱線等舉報申訴。如果這些渠道能夠暢通,無疑將大幅度降低高溫津貼發放的監督成本。但現實情況往往是,這些渠道做不到高效回應和解決勞動者尤其是一線工人的訴求。工人領不到高溫津貼,除了自己維權意識淡薄之外,更重要的是維權渠道窄、成本太高。更何況,在勞資雙方中,勞動者仍處于相對弱勢地位,可能高溫津貼沒討來,先被迫丟了飯碗。 毫無疑問,一項法規、制度公布并發揮效用,離不開管理部門的主動督管,但相反,如果認為一項良政的執行,僅僅依賴管理者自上而下推行就能生效,也是一種包管包辦的管理思維。那些領不到高溫津貼的人如果能夠渠道暢通、發聲維權,和管理者在對等互動中實現良管良治,才是“不損害國家法治形象”的法治思維。 |
相關閱讀:
- [ 07-15]高溫天,勞動者權益哪些待完善
- [ 07-14]高溫持續,高溫補貼卻“不溫不火”
- [ 07-13]高溫津貼為何屢遭“冷抵抗”
- [ 07-13]高溫成“常態”,誰來給把“遮陽傘”?
- [ 06-18]高溫補貼不應成為“鏡花水月”
- [ 06-17]高溫補貼,不能只剩“高溫”沒“補貼”
- [ 06-16]高溫費,不怕不調整但怕不發放
- [ 08-07]高溫如此堅挺,高溫費何以如此疲軟?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關評論
國新辦發函[2001]232號 閩ICP備案號(閩ICP備05022042號)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 編號:35120170001 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 閩網文〔2019〕3630-217號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