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夢晗22歲,河南商丘人,曾赴奧地利留學,回國后通過社交網絡售賣面膜。今年2月,眾多買家投訴其賣劣質面膜致容顏被毀,周銷聲匿跡。網絡數據顯示,截至目前,周夢晗賣劣質面膜的話題已有2萬人次討論,1445.7萬人次閱讀。(4月20日《新京報》) 面膜可謂是微商中的重要商品,曾有報道用“瘋狂的面膜”來形容微商面膜業的迅速生長,其背后存在的“三無”、暴利、無售后等問題也被曝光于人前。“神仙姐姐”周夢晗粉絲數十萬,自稱年收入七位數,可謂是微商界的“大咖”。而根據微商發展定律,“大咖”的背后必定還站著更多的一級代理、二級代理、三級代理們,那么,“毒面膜”將不再是周一個人的問題,還有很多問題亟待相關部門查處。 眾多買家投訴、數人報警、相關網帖被2萬人次討論、1445.7萬次閱讀……直至媒體報道引發關注,那么,監管到哪兒去了?其實今年已有多起微信售假被起訴判刑的案例,只要發生交易事實就已經形成買賣關系,就無法逃脫《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產品質量法》等法律法規的約束,可是,何以買家們投訴維權依然走出了一條辛酸路,甚至最后仍需通過媒體的呼聲才能引來關注呢? 現在電子商務已經走入千家萬戶,從網購到微商,從馬云背后的女人到微商前面的代理,人們在信息技術發展中經歷著購物模式、思想觀念的變化。微商因其無店鋪、無租金、投入小、風險低等特點迅速集結了一批渴望創業者加入到了微商行列。其實這并不是壞事,大多數人也表示并不反感微商,因其代表著一個人的努力和夢想,微商中也并非都是假貨,面膜也并非都是毒面膜,它的發展和誕生有其必要性和必然性。但是,周夢晗等假貨微商顯然攪亂了微商市場,傷了消費者的信任。因此,將微商納入監管范圍,才能讓微商合理健康發展,也就是說,政府合格的監管才是對市場發展最大的支持。 現在的法律顯然并沒有跟上時代的發展,以微商為代表的電子商務還缺乏必要的、針對性的法律法規,直接導致了監管和執法的空白。正因如此,“毒面膜”才肆意增生,甚至在面對諸多苦主時,仍處于無人管的狀態。因此我國應盡快制定相關方案,用監管給予這一新興電子商務以最大的支持,還消費者一個可依賴的購物空間。 同時,微信的誕生雖是基于交流通訊而來,但微商現實卻已存在,因此,微信、微博等網絡管理者也不能置身事外,而應建立合理措施,給予惡劣微商以打擊。去年微信就曾發布限制人數、處理舉報投訴微信號等舉措應對微商亂象,其他網絡平臺也應跟上腳步,建立更為細化全面的管理監督規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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