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加大對統計造假行為的處罰力度,不能只把板子打在基層統計人員身上,對失信企業不能只是列入“黑名單”就完事。在加強對堅持實事求是的統計人員的保護的同時,要讓造假的受益者付出付不起的代價。】 據新華社報道,湖南省在全國第三次經濟普查中抽查發現,一些基層單位普遍存在統計造假行為,如5.8億元的產值上報為44億元,1.1億元的主營業務收入上報為7.8億元;停產的、未投產的、被兼并的,甚至連地址都找不到的企業,還在上報“產值”;一些部門分解任務,偽造資料,“指導”企業上報虛假數據,等等。(相關報道見07版) 此次查處和披露的案件有兩個明顯特點,一是涉及單位多,發現和查處的各種類型的違法單位,都不是一個兩個,而是分別占了一定比例。二是違法的類型并不單一,既有虛報夸大數字,也有無中生有,編出不存在的企業單位。這些情況在全國具有一定的代表性,統計弄虛作假發展到如此程度,令人觸目驚心。 統計是人類認識社會、認識世界的重要工具,統計數據反映社會經濟發展,對宏觀微觀領域的決策至關重要,且與人民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統計數據失真不僅給決策帶來重大偏差,也會影響人們對客觀世界的正確認識。早在30多年前,我國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就對在統計上弄虛作假行為作出明確的處罰規定。政府統計系統每年開展統計執法檢查,都查出和查處了各種統計違法案件,但統計違法行為不僅依然存在,而且在一些地區幾乎肆無忌憚。必須針對統計造假的根源,標本兼治,綜合治理,以凈化統計環境,遏制住弄虛作假的勢頭。 從統計造假的根源和動機分析,一是緣于錯誤的政績觀和考核體制。盡管各地區地理位置不同,資源稟賦不同,功能定位不同,但經濟增速都是一個反映政績的硬指標。山西省太原市去年經濟增長3%,如果數據沒有水分,至少應該肯定黨委政府和統計部門實事求是的態度,但太原市長耿彥波就明確表示,這是一份令人羞愧的成績單。在考核的指揮棒下,很多地方領導都有這樣的思維。 二是弄虛作假受益者的代價過低。統計數字反映的是地方、部門領導的政績,并不是統計部門的政績。一些造假的直接受益者往往不是直接的造假者,但地方領導卻決定著統計部門和業務部門負責人的烏紗帽。所以,直接參與作假的往往是具體統計人員或部門的具體業務人員,即使被查出,受到處理的往往只是具體業務人員或業務部門的負責人。三是統計工作的難度在加大。由于單位多、變化快,統計力量及技術手段有限,搞準統計數據、統全統計單位的難度加大。 治理統計造假頑癥,需要從多方面入手。首先,要改進政績評價標準和干部考核機制。一個地區發展的好壞,不能光用數字說話,而應該更多地深入社會、深入群眾,多聽基層的反映和群眾的呼聲。其次要完善統計體制。在成立了垂直的調查隊系統之后,各地方統計局仍隸屬地方政府,且負責GDP、工業、商業、投資等重要專業統計。在體制改革難以到位的情況下,可以考慮實行統計負責人調動必須經上級統計部門同意的制度,防止統計人員因堅持實事求是被打擊報復。 要加大對統計造假行為的處罰力度,不能只把板子打在基層統計人員身上,對失信企業不能只是列入“黑名單”就完事。在加強對堅持實事求是的統計人員的保護的同時,要讓造假的受益者付出沉重的代價。同時,要加大數據質量控制和改進技術手段。在大數據日新月異的今天,要充分運用互聯網、電子交易平臺、衛星遙感、射頻技術等依托于現代信息技術產生的海量數據,以有效防止和避免人為干預的情況發生。在保護企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前提下,應大力推進統計數據開放與公開透明,將統計指標的口徑范圍、計算方法、匯總及推算過程等公開公示,使其置于全社會的監督之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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