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把百姓安全、人民利益看得比天還大,才會不計較、不推諉,承擔起應盡職責】 22天前那個驚慟的元旦倒計時,眾多家庭的希望被踩碎在上海外灘,36個鮮活的生命,以黑色的字體呈現在公眾面前。悲劇的調查與問責,也伴隨著悲痛和質疑,由此展開。 1月21日上午,上海市聯合調查組公布了調查結論:黃浦區政府和相關部門領導思想麻痹,嚴重缺乏公共安全風險防范意識,對重點公共場所可能存在的大量人員聚集風險未作評估,預防和應對準備嚴重缺失,事發當晚預警不力,應對措施失當,是這起擁擠踩踏事件發生的重要原因。同時,包括黃浦區區委書記、區長、上海市公安局指揮部副主任在內的11名官員被問責。(相關報道見1月22日《人民日報》) 思想麻痹、風險意識匱乏、預案缺失、預警不力、應對失當……接二連三的失誤,也讓人痛心并難以接受:如此原始的踩踏悲劇,如此荒疏的管理漏洞,怎么會發生在向有精細化城市管理之名的上海,發生在中心城區黃浦? 細讀調查報告,迷惑漸解:非不能也,是不為也。 再豐富的經驗、再精細的管理、再高超的能力,在“群眾自發性聚集活動”面前,都需重新檢驗。因為官方組織的跨年燈光秀活動取消了,只剩下“群眾自發”的迎新活動,似乎政府就可以免責,高枕無憂。然而,每逢節假日必成風險點的外灘,并不管你有否官方活動,人流依然洶涌,又怎會區分“官方組織”還是“群眾自發”? 為了規避責任風險取消官方燈光秀,卻恰恰發生了安全慘劇。這很像是諷刺。 事與愿違,蓋因政府部門忽視了安全責任,細致預案不做了,密集警力打折了,限流措施取消了。重大隱患就此埋下。 問責如山。然而,處分11位領導干部,并不是事件的終結。“群眾自發,政府免責”的思路,在很多地方根深蒂固。“誰組織誰擔責”的問責規矩,被諸多法律法規固化,而無人組織的群眾聚集活動,仿佛就該無人擔責。如果不加警覺,悲劇昨天發生在上海,明天也許還會發生在別處。特別是在人口導入型的特大城市,任何政府打盹兒的公共區域,都可能瞬間變成安全的痛點或軟肋。 上海的這一次問責,終結了“群眾自發,政府免責”的慣例。黃浦區一、二把手全被追責免職,被指“貫徹落實國家和本市有關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規不力,對轄區內相關部門履行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職責不到位的問題失察”,“對轄區內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領導不力”。上海以血的教訓首開先例,也給全國敲響警鐘:即便是群眾自發活動,政府亦無法免責。責任缺失釀成的公共管理盲區,因為這次外灘踩踏事件而太過醒目。 堵上法律認識漏洞,重在堵上思想的漏洞。在百姓安全這條底線面前,領導干部沒有“免責”一說,只有始終懷抱如臨深淵、如履薄冰的責任感和緊張感,強化生命至上的紅線意識,強化安全底線思維,強化各級安全責任,才可能杜絕任何細節上的疏漏。 踩踏事件之后,上海市主要領導沉痛自省:“黨和人民把這么重要的一座城市交給我們管理,我們應當竭盡全力,用我們的心和所有的精力,去保護這座城市每一位市民的生命安全和財產安全、去維護整座城市的安全”。領導干部只有守土有責,把百姓安全、人民利益看得比天還大,才會不計較、不推諉,承擔起應盡職責;才能在面對人民和后人時,問心無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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