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湖南岳陽市二人民醫院發生一起傷醫事件。目前,被打主治醫生正在住院。當事醫院一負責人稱,已經進行了法醫鑒定,但還沒有出結果。當地公安部門已經立案調查,但還沒有拘留相關人員。21日,岳陽市多家醫院的約200名醫護人員前往岳陽市政府門前討說法。(新京報 8月21日) 岳陽一醫生正常執業被打,引起當地醫生的義憤,200余名醫護人員到市政府抗議討要說法。醫生被打,屢見報端,成為加劇醫患緊張關系的因素。醫生被打,緣何一而再再而三的上演?拋開光怪陸離的醫患糾紛,不管怎樣,醫生被打,不能無限制、無底線的延續下去。因為雙方的沖突,只能加劇緊張的醫患關系,于患者于整個醫療行業都不是利好消息。 從事件本身來看,接診醫生面對被送來已經沒有血壓的危重患者,按照程序送往ICU進行搶救。對于患者親屬而言,想挽救親人的心情可以理解,誰都想親人通過救治康復。但一旦陷入了唯患者是瞻的純粹利己而枉顧醫學常識的漩渦中,就會失去應有的理智。“救活了我給你下跪,救不活你給死人下跪”,這種簡單的思維邏輯背后,就已然把醫生和患者及其家屬置于水火不容的對立當中。以患者為中心,對于醫生而言,是其執業追求。但以患者為中心,是以患者病情康復為中心,并且只能限于此。而不能無限擴大,那樣,只能加重醫生的負擔,鼓脹患者或其親友的利益訴求。也許正是這種認識偏差,久而久之,就有了“患者永遠是正確的”患者定律,就成了醫鬧行為的邏輯基礎,而將聯系雙方的醫療服務正確與否撇得個一干二凈。 雙方既已發生沖突,唯一的紐帶就是醫療服務。撇開醫療關系,對于醫患雙方問題的解決沒有任何益處。當雙方特別是患者方面不滿意醫療服務而毆打、污辱醫生時,就已經超越了雙方既定的法律關系,甚至侵犯了醫生的人身權、生命權,其毆打污辱醫生行為,實為法律所不容。倘若患者或其親友進一步打砸醫院設備設施、擾亂醫院等從業秩序,就更沖擊了社會秩序底線,不應得到縱容和默許。 公安部、衛生部之前已經下發了堅決打擊醫鬧的相關規定,并且下令醫院要配備專職安保人員,確保醫院醫療秩序。配備安保人員,只能從事后維持秩序的角度,起到緩和作用,但并不能從根本上解決醫患沖突。緊張的醫患關系,不僅使得醫護人員得不到安全感,其對醫護職業的認同感,也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醫不過二代現象,就是醫護人員對其子女或親友的告誡而引起的負面影響。 面對醫生被打事件,作為當地政府,不能選擇沉默,這不僅涉及到偏袒誰歧視誰的立場問題,而是涉及到維護正常醫療秩序,回歸醫療服務聯結點這個最根本事實的問題。應該盡快啟動事件調查程序,盡快查清醫療服務本身是否存在過錯,始終圍繞醫療服務本身來調查處理問題,在此基礎上,依法加大對醫鬧的查處力度,給醫生一個安穩的從業環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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