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網友曝光河南信陽城管暴力執法打砸小攤販,引發普遍關注。19日晚,信陽市浉河區金牛山辦事處通報認定,這是一起嚴重的不文明執法行為,已責成當事全體工作人員向攤主和公眾道歉和檢討。 網友稱,七八個城管隊員打砸攤販的小車,對攤販夫妻實施毆打,并且阻止圍觀的學生拍照。從這番描述看,城管行為極其惡劣,可相關通報卻輕描淡寫地認定,這只是“不文明執法行為”。大事化小,便可淡化處理,所謂的責成當事人向攤主道歉便符合邏輯。可問題是,僅有道歉就行了嗎? 縱觀城管與攤販的糾紛,在處理結果上,往往出現兩種大相徑庭的情況。城管打了攤販,如果沒出命案,大多不會有太嚴厲的處理,很多時候是“臨時工”被辭退了事;攤販打了城管,行拘算輕的,甚至會被刑拘。如果這種情況長久下去,法律的威信何在呢? 回到此次事件,僅僅是不文明執法,還是已經涉嫌違法,還是要查查清楚,否則即使道歉了,也難服眾。 今日主筆 王石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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