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上午,安徽省檢驗檢疫局公務員高先生帶著父母、妻兒、舅舅等親人來到合肥市天鵝湖邊散步,突然遭到現場數十名穿著城管制服的隊員毆打。8人中,除兩名嬰兒外,6人不同程度受傷,一人骨折在醫院治療。4月21日,合肥市政務文化新區建設指揮部稱,城管打錯了人,誤將高先生一家當成了傳銷者。(4月22日《南方都市報》) 我雖然不很明白城管的執法權力有哪些,但是也不難想明白城管的主要職責,應是城市之市容環境綜合管理。往日街坊經常談到城管的,也就是與占道經營攤販之間的貓鼠游戲或暴力沖突,譬如最近的浙江蒼南事件。眾所周知傳銷是法律禁止的明顯違法行為,只聽說是偷偷摸摸搞地下活動的,難道合肥的傳銷者膽敢到光天化日的大街上來占道經營搞傳銷活動了嗎?沒有。高先生一家人是在“天鵝湖邊”散步。 即使高先生一家人的散步狀態很像搞傳銷,這難道是合肥城管的管轄職責嗎?我查閱了合肥城管官方網站上的《合肥市城管局主要政府職能》,根本搜索不到“傳銷”二字,即使最后一項只能“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難道合肥市政府向城管局交辦到公園毆打傳銷人員了嗎?如果有這回事,請合肥城管局公示市政府文件通知。即使有這回事,也該詢問情況弄清楚,散步的高先生一家人是不是在搞傳銷。 即使高先生一家人真是在搞傳銷,市政府也真的交辦城管局抓捕傳銷人員,合肥城管人員也不該出手就毆打。因為高先生一家人并沒有逃逸,也沒有反抗行為,更沒有傷害城管人員的威脅、危險甚至跡象。合肥城管人員打人的理由和依據究竟何在?雄辯的事實證明,“誤將高先生一家當成傳銷者”是一個彌天大謊,欲蓋彌彰;“城管打錯了人”更是滑天下之大稽,誰規定城管可以打人了?法律文件亮出來吧! 依法執法、文明執法,是依法治國的基礎,群眾路線的基本,轉變作風的標志,更是現代政治文明的底線。城管之所以廣受詬病,普遭不屑,完全是部分城管人員自身的野蠻執法造成的,也是部分城管領導管理不善、良政不張的反映。一個簡單的問題,城市為什么要管?維持公共秩序。為什么要公共秩序?維持基礎文明。一個自然的邏輯:野蠻的執法,能換來文明的城市?隨意打人的城管,能維系城市文明? 雖然說,有什么樣的民風,就有什么樣的政風,但是不良的政風,會反過來強化不良的民風。人們不無憂慮,現在的社會為什么這么暴戾?公交車上,居然有用拳頭強迫她人為自己讓座;公共窗口前不自覺排隊而加塞,居然還毆打反對加塞的排隊者。破壞公共秩序的不文明者,正在以暴力對待恪守公共秩序的文明人,劣幣驅逐良幣之風在蔓延,這究竟是為什么?難道不與秉持公共權力的執法者之暴力相關嗎? 作用與反作用是物理世界的三大基本定律之一。因果報應或許是自然規律在社會學中的翻版。可以設想的是,野蠻執法,換不來文明社會,反而讓社會更野蠻。暴力相向的,反彈回來的依然是暴力。“種瓜得瓜、種豆得豆”是也。合肥城管之錯不在“打錯”而在“錯打”。作為維系城市基礎文明的城管部門以及城市的領導機構,需要認真反思城管的執法作風,嚴格規范城管的執法行為,制定科學的執法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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