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山東省和江西省南昌市的戶籍管理部門決定,新生兒憑《出生醫學證明》即可落戶,與征收社會撫養費實行“脫鉤”;而過去對超生的新生兒,在沒有征收社會撫養費(相當于罰款)之前是不予上戶口的。我國第六次人口普查發現,有1300多萬人沒有戶口,其中大部分是超生而未繳納社會撫養費的人口,因而未能進行戶籍登記。(4月28日《現代快報》) 從權利的角度講,“黑戶”人口面臨著就學、就業、結婚生子,哪怕是出遠門都問題重重的困難,更遑論社會福利。因此,稱他們為“不被承認的公民”,或許更為恰當。 對于那些飽受權利之殤的“黑戶”們而言,戶籍管理與社會撫養費的“脫鉤”在地方上的率先突破,無疑是一種值得期待的糾偏與還原。但糾偏的進度又不得不令人疑慮:地方性突破,何時邁向全國性的規范執行?如果“脫鉤”的對象僅限于新生兒,那些“不曾被承認的公民”的權利與身份又將何以被兌現與還原?可以預見,對于一種被默認長達數十年的“土政策”的糾偏,其中難度與復雜性可想而知。但于保障公民的權利計,這樣的糾偏宜早不宜遲,且更有必要由地方主動“試驗”上升到法治上的統一施行,以真正令每個被失落的公民尊嚴都得以修復。 戶籍與社會撫養費的捆綁,源自于地方政府對于社會撫養費征收的壓力。也正因如此,松綁所帶來的一個潛在的壓力或說阻力即是,后者的征收難度將上升。可以理解這樣的邏輯推理甚至利益算計,但如果這依然是阻礙兩者松綁的唯一理由,不得不說,其中最該被糾偏的,仍是治理上的狹隘與法治觀念上的滯后。因為,于公民意識和法治觀念迅猛成長的當下,公民權利是否優先于行政性罰款與處罰,顯然已有著不言而喻的答案與社會共識。為了便于某種社會治理手段的施行,就不惜搭上公民權利的剝奪,如此行為之中的權利偏頗與治理誤區,早已昭然若揭。 公民權利不是手段,本身即是一個法治社會必須保障的最低限度目標。更沒有一種權利可以被視為另一種治理實現的籌碼。于此而言,加速社會撫養費與戶籍的“脫鉤”,只是公民權利修復的一種必然要求與常識的回歸,不應該再有任何理由被延遲。于公共治理來說,它的警醒意義同樣應該被銘記與踐行:法治社會,不應該有“不被承認的公民”,任何的治理與管理方式,也都應止于公民的權利邊界。 |
相關閱讀:
- [ 04-29]戶籍管理的底線不該被隨意突破
- [ 04-25]對出生的承認是一種人性態度
- [ 04-24]“我要去南昌”,別誤讀為行為藝術
- [ 01-10]解決學生“黑戶”,需“馬上辦”
- [ 01-09]不給“非婚子”上戶,并非依法行政
- [ 12-20]如何讓“黑孩子”重見光明?
- [ 12-04]不應該有“黑戶”存在
- [ 12-03]出生證與結婚證脫鉤還生命權尊嚴
![]() |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