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此,不少網民表示,小產權墓火爆背后,一方面是經營性墓地價格畸高,另一方面是小產權墓監管乏力且存在暴利。因此,應加強城鄉公益性公墓建設管理,嚴禁農村公益性墓地對外銷售牟利。同時,加強經營性公墓管理,嚴格按規劃許可建設,規范經營行為,嚴禁炒買炒賣及銷售大墓豪華墓。(4月4日《經濟參考報》) 墓地,既是人生的歸宿地,也是后人憑吊的寄托。中國自古就有高墳大墓顯富貴的傳統,儼然生得“偉大”死得就要“光榮”,這樣的喪葬習俗一直沿襲至今。近年來,不少地方將之發揮到了極致,出現了眾多奢華墓地,在北京有些墓地甚至已高達40萬元/平方米,對此有人調侃“死不起”。在此背景下,一些本是公益性質的小產權墓卻叫賣得很火爆。聞之讓人汗顏啞然,豈容墓地“雙軌”埋葬社會公平? 房產有大、小產權之分,墓地竟然也有“雙軌”,且一脈相承,讓人頗感雖死猶生。既然允許經營性墓地,那就有“死得起”來“燒錢”的主兒,就自然會出現超大型墓地,甚或會出現天價墓地,這是有錢人最后的特權與奢華。亭臺樓閣,金碧輝煌,“孝順兒孫”面有榮光,經營者藉此也大撈油水。但這一現象該引人深思,是否只要有錢就可以將墓地修得像別墅?莫非赤條條來還要穿金戴銀走不成? 說到底是有人虛榮心作祟,不愿做“矮子”,墓碑高人一截,其祖宗兒孫儼然就高人一等。但人心不足并非殯葬亂想的根本原因。監管疲軟與缺位同樣需要擔責。正是監管的薄弱,經營者的逐利與一些人的虛榮心才能一拍即合。 按照現行的《殯葬管理條例》,所謂“小產權墓”,是指修在農村集體土地上,為鄉村居民提供的公益性墓地,此類墓地不以營利為目的,不能進行買賣。但事實是,“小產權墓”交易一直暗流涌動,在一些地方還賣得紅紅火火。理性分析,這是高價經營性墓地擠壓的結果。這就暴露出監管的漏洞了。一來,“小產權墓”提供給鄉村居民,本該“一個蘿卜一個坑”,這賣出了“坑”,自家的“蘿卜”咋辦?究竟一個“蘿卜”幾個“坑”?二來,“小產權墓”是公益性的,不容兜售,這成為產業的背后是誰在鉆政策的空子中飽私囊? 因而,管好小產權墓是當下亟待解決的問題。有網民慨嘆“更惋紅塵了事后,卻悲白骨沒墳頭。”給逝者一個墳頭,這一要求其實并不苛刻,關鍵是要斬斷利益的“黑手”。只要墓地立足公益性,不論城鄉居民,也不論有錢人沒錢人,就能公平走進墳墓,也就不會有大小產權墓地之說。否則,就真的有人忙活一世,卻要死無葬身之“地”,豈不悲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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