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回家看看”不應是口號而是行動
www.fjnet.cn?2012-09-24 15:23? 盧永洲?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近日,筆者鄰居78歲陳老漢到法庭狀告6名子女,要求法庭判子女每周至少探望一次。陳老漢稱,自己不缺錢,有退休金和醫保,但是就是孤獨寂寞,由于6名子女以工作忙沒有時間為借口,長年累月不回家看望他,老人長期一個在家,迫于無奈,只好尋求法律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在我們現實生活中,很大一部分人認為對父母只要讓老人吃好、住好、穿好,算盡了一個子女的贍養責任了。特別是現在的孩子大部分都是獨生子女,從小倍受父母呵護,他們往往以自我為中心,對父母的感恩回報意識較弱,尤其會忽視對老人的關心。其實對于老人來說,僅僅吃好、住好、穿好還遠遠不夠,他們更需要子女在生活上的關心照顧和精神上的安慰。我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11條明確規定,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近年來,隨著中國正進入老齡化社會,老年人越來越多。截至2011年底,全國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18499萬人,占總人口的13.7%。預計到“十二五”期末,全國老年人口將增加4300多萬,達到2.21億。保障老年人的權益日益成為突出的社會問題。告別了溫飽問題的老年人,最關注的權益是精神需要、精神贍養,他們害怕寂寞與孤獨,由于缺少精神寄托和情感交流,老年人常常在孤獨、寂寞中憂郁成疾。因此,作為子女“常回家看看”非常重要,它不應是一句漂亮的口號,而應該落到一個個具體的行動中去,要經常帶著愛人和子女到老人家中一起看看電視,幫做一些家務事,一家人團團圓圓、快快樂樂聚在一起吃一頓飯,與老人同享天倫之樂;既便有一些子女因在外地或境外工作等客觀原因,無法做到“常回家看看”,但也要擠出時間,經常打打電話,陪老人聊聊天,拉拉家常,與老人問寒問暖,讓老人感受到子女關心的溫暖,從而使老人的心情舒暢、愉快,度過一個幸福、安樂的晚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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