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限購房政令”應無戶籍區別
www.fjnet.cn?2011-09-29 22:08? 羅豎一?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盡管各地官方對這樣的“雙重標準”自有一番說法,但一個客觀事實是,所謂的“外地人”同樣在為其“居住地”——“本地”做著貢獻,甚至往往其貢獻比“本地人”的還要大。假如對所謂的“外地人”實行另外一套標準,那么,中國政府一再倡導的“公平、合理”等如何體現出來?而中央號召的構建“和諧社會”之目標如何實現?
另外,眾所周知的是,中國現行的戶籍管理制度該動“大手術了”,其弊端日益凸顯。譬如,影響了中國產業結構的優化;使得中國城鄉差距加大;遏制了消費市場的良性發展;導致尋租現象和腐敗現象不斷升級;致使城鄉公民身份的不平等;越來越不利于中國億萬民眾幸福指數的提高;影響了和諧社會的構建。
簡言之,有關方面將該動“大手術”的中國現行戶籍管理制度這個“病人”與“限購房政令”拴綁在一起,對于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都是不利的。
事實上,山東省濟南市實行的就是“同一標準”,即從2011年1月2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濟南市及非濟南市戶籍居民家庭,只能在濟南市市區范圍內(包括歷下區、市中區、槐蔭區、天橋區、歷城區、長清區和濟南高新區)新購一套新建商品住房。
如此,全國其它地方為何不能效仿?抑或索性去掉“戶籍”區別呢?
綜上所述,筆者認為中國“限購房政令”應無戶籍區別。也就是說,在同一個居住地,不同戶籍的人應該遵守同一個“標準”。即有關決策者在限購房問題上不能制定“雙重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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