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衢州市出臺房地產限購政策細則,成為住建部公布新增二三線城市限購標準后的第二個城市。衢州版限購令規定,在市區有3套或3套以上房子的衢州籍人士禁止在市區買房。此前,同處浙江省的臺州市也宣布了限購政策。(9月13日《經濟參考報》)
面對“蹭蹭”上竄的房價,老百姓日夜望樓興嘆,中央也決心堅定、重拳迭出,要把這高高在上的房價抑制住。然而吊詭的是,住建部在把二三線城市限購的政策制定權交給地方政府后,一些地方竟玩起了“放水”的把戲,“限購令”幾成“催購令”。
就說這衢州市,其“限購令”限購的套數居然多達3套,限購的范圍也只是市區而非全境。這樣的“限購令”,更像是大聲吆喝催促市民買房:沒買夠3套房子的市民們,你們還可以再買,趕緊去買啊!在市區已經買了3套房的市民,你們還可以在郊區出手啊!
“限購令”在一些地方變成“催購令”,反映了地方政府在執行限購政策時的不情愿和博弈心理。盡管中央三令五申,但由于“限購令”是從源頭、需求方面限制居民家庭購買數量,勢必對當地消費、投資、稅收產生影響,尤其是對土地市場收益殺傷力最大。在“土地財政”大行其道的今天,一些地方政府終難舍棄利益誘惑和政績追求,表面上扯著“限購令”的大旗,實際上卻變相“催購”。
對于一些二三線城市“限購令”變“催購令”,有專家曾為其辯護說,我國二三線城市尤其是三四線城市大多還處在發展過程中,一方面有許多正當合理的住房需求不應該被抑制,另一方面當地經濟也需要房地產業的帶動。
專家的這種說法不能說全無道理,但是,房價虛高是當今社會的一大現實,不管是一線城市還是二三線城市,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房地產市場過熱現象。正是基于這一問題,中央出臺了抑制房價的一系列舉措。這些舉措是一套組合拳,更是“全國一盤棋”,如果這廂“限購”那廂“放水”,這本來虎虎生風的拳頭,恐怕會打在棉花上。
除了將“限購令”弄成“催購令”的做法外,還有不少地方將“限購令”異化成了“限價令”——表面上限定一個商品房的“最高價”,實際上這個“最高價”遠高于當地商品房均價,對房地產市場幾乎沒有影響,比起那些好歹還出臺了“限購令”的地方,這些地方就更不給力了。
“限購令”變成“催購令”,是把房地產市場宏觀調控當“撓癢癢”玩,這既不符合中央抑制房價的一貫精神,也不可能滿足公眾期待。表面上看,這種“催購令”保護了地方政府的利益,讓相關官員的GDP成績單更漂亮。可深層次去考慮,如此變相抵制中央的“限購”政策,不光會讓地方政府的公信力大打折扣, 還會讓渴望房價降下來的老百姓又多一分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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