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辦小學拒收的不是上學權而是人權
www.fjnet.cn?2011-09-14 16:34? 玫昆侖?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外來工子女在辦理從民辦小學轉到公辦小學的手續時遭拒,據悉,是因為縣里規定暫時凍結公辦小學轉學手續。而縣教育局卻說,中心小學誤解了招生政策,“三證齊全”的外來工子女從民辦小學轉到公辦小學不受此限制,只要有學位接受就行。誰是誰非,雖不便斷定,但有一點是肯定的,外來工子女不能上公辦學校,永遠是外來工之痛、社會之痛。
公辦小學拒收外來工子女,乍一看,是拒絕上學權,實則是拒絕人權。因為“聯合國憲章”、我國《憲法》確立的“受教育權”的本質就是指人的“受教育平等權”,它是人權中“平等權”的具體表現。因而,接受教育義務是國家賦予每個公民的社會義務,教育權是國家賦予每個公民享有的人權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公辦小學拒收外來工子女,必然會加劇外來工子女上學難。其根源雖然有外來工教育心態發生了變化,其要求從原來的“有書讀”轉變為現在的“讀好書”,追求教育好資源以外,關鍵是城市教育管理者的理念落后,還沒有把外來工視同市民對待,更沒有把外來工及其子女融入城市生活之中,讓他們享受“市民待遇”。殊不知,外來工為城市的社會經濟文化事業的全面發展做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也貢獻出了自己的青春歲月,如果不善待他們及其子女就是不善待自己。
其實,在構建和諧社會里,教育要實現和諧,必須實現教育公平,資源共享。為此,各地理應秉承“平等、融入、成才”的理念,加大對外來工子女的教育投入,或對接受外來工子女的公辦學校予以教育經費補償,或視外來工子女為本地子女,讓外來工子女也能平等分得教育資源的“一杯羹”,讓外來工子女享受免費義務教育的陽光雨露,真正在教育領域里不喪失應有的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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