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下,不少中國家長認為學校教育中的教學內容、教學方式、教學效果、評價手段等多個方面都不能讓孩子真正體會到學習的快樂,不能高速有效地吸收到有用的知識,不能掌握適應現代社會生活的學習方法。于是,有些家長用行動表達不滿:讓孩子在家上學或者進入私人辦的私塾、學堂。目前在北京、上海、廣東、浙江、江蘇、湖北、云南等地存在大量在家上學的個案。
在家上學,國外早有實踐。美國的調查統計顯示,過去20多年中,在家上學兒童比例增長很快。在上世紀70年代初,當在家上學運動剛剛誕生時,它只吸引了2000名支持者,到2003年達到110萬,占5500多萬學齡人口的2.2%。美國駐華使館中文資料顯示,2004年有多達120萬名美國兒童在家里接受教育,在家上學已經成為美國增長速度最快的一種教育形式。美國在家上學的學生人數實際上已經超過了特許公立學校學生和教育券學校學生之和。
我國近年出現的“在家上學”,形態上與國外所倡導的 “在家上學”不同。國外“在家上學”,是真正意義的“在家”,由孩子的父母進行輔導、教學,且父母擁有相應的教學資格,對于父母不能教授的課程,則聘請家教,或者通過網上課程學習。而國內的“在家上學”,基本上還是學校形態,諸如私塾、學堂,是父母把孩子送到一個地方集中學習。
“在家上學”在美國出現時,也曾遭遇強烈的爭議,從義務教育角度分析,出現爭議是必然的。主要集中在兩方面。其一,“在家上學”會不會演變為非法辦學,一個家庭對孩子進行教育,是在家教育,幾個家庭或者更多家庭把孩子集中在一起自主教學,是不是在家教育?如果是,這種教育和學校教育有差別嗎?其二,“在家上學”會不會導致學生輟學,影響義務教育的普及?不能排除一些不負責任的家庭以“在家上學”為由把孩子領回,卻不對孩子進行教育。
美國各州針對 “在家上學”的立法,較好地解決了這一問題。在上個世紀80年代,為規范全國的“在家教育”,美國全國州教育委員會協會提出建議,各州應為家庭教學建立標準,諸如家長應有教師資格證書,應采用認可的教材,應重視學生在基本學科的表現,各州應要求家長定期向學校官員匯報學生進步情況,以保證家長能勝任教學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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