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歲的菜販王立旺與人發生糾紛被打傷后赴派出所報案,在進入派出所4個多小時后,在詢問室自縊。警方承認存在一定責任,向家屬公布監控錄像,稱死者是自行進入詢問室自縊。家屬提出,錄像曾被剪輯過。警方表示,這樣是為了節省家屬觀看的時間。(8月16日《京華時報》)
在現代社會,監控錄像常常是警方破案的得力工具。在公眾印象中,警方總是迫不及待地想找到事發現場的監控錄像,盡力保護錄像的完整性。可北京市平谷區警方,卻親手破壞了監控錄像完整性:他們將一段菜販死在詢問室的監控錄像剪輯了。而剪輯的理由讓人大跌眼鏡——為了節約家屬的觀看時間。
實在是匪夷所思。從某種意義上講,監控錄像就是真相的代名詞,更何況這是一段攸關人命的監控錄像,人命關天啊,僅僅是出于“節省家屬觀看時間”的考慮,就把真相的完整性拋在一邊,這究竟是一個什么樣的警方呢?
在我看來,大抵有三種可能。第一種可能,這是個“見不得光”的警方。魯迅先生說:“我向來不憚以最壞的惡意揣測中國人。”那就讓我揣測一下吧:王立旺進入派出所短短4個多小時,竟然自縊了。他為什么自縊,他的死和警方有沒有關系?在重重迷霧中,警方是不是做出了見不得光事?警方是不是因為這個原因,把不愿讓外界看到的東西給剪掉了?
可以說,在真相大白之前,平谷警方無法排除嫌疑。畢竟通過被剪輯的錄像,家屬們看不到王立旺將皮帶套在脖子上的動作。而更引人關注的是,家屬事后再訪詢問室時,事發現場已經被重新裝修,加了一道密碼鐵門。家屬們認為,這完全是因為王立旺案。
第二種可能,這是一個“亂判葫蘆案”的糊涂警方。在案件尚未塵埃落定時,警方竟然自毀長城,把可以作為呈堂證供的監控錄像亂剪一通,要不是“存心”的,那就是腦子缺根弦。果真如此的話,平谷警方的專業水準和工作能力,實在是令人懷疑,這樣的做派也難脫玩忽職守之嫌。
第三種可能,警方真的是想“節省家屬觀看時間”。如果是這種情況,那平谷區警方就難脫“亂作為”的嫌疑。對于記錄著生與死的錄像,警察有剪輯的權利嗎?是誰做出剪斷的決定的?做這個決定征求過王立旺家屬的意見了嗎?
以上三種情況,平谷警方究竟屬于哪一種呢?
錄像已經被剪輯了,但真相只有一個。為今之計,平谷警方只有原原本本、毫無保留地將事實真相公之于眾,給王立旺的家屬一個可以信服的交代。這不僅是回應公眾關切的需要,更是平谷警方重塑公信力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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