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以責任為核心的法治政府
www.xpshebei.com?2010-03-25 11:02? 陳洪波?來源:湖北日報
我來說兩句
推進問責制度化,建立健全責任追究機制
行政問責制又稱行政責任追究制度,主要是指特定的問責主體通過一定的程序,針對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由于故意或過失,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法定職責、或損害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給行政機關造成不良影響和后果的行為,進行內部監督和責任追究的機制。行政問責制是現代政府強化和明確責任的一種有效機制,建立科學有效的行政問責機制,是建設以責任為核心的法治政府的關鍵所在。
一是要強化異體監督,實現問責主體多元化。在繼續充分發揮行政系統內部同體問責作用的同時,完善人大的質詢、罷免制度,強化人大預算監督和審查權;加強媒體的監督力量,更好地發揮輿論監督作用;強化政協、民主黨派、人民團體和公民個人對政府的監督;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公共事業管理公眾參與機制,發揮其參政議政的作用。
二是要加強行政問責制度化建設。推行行政問責制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必須依靠各項改革措施的銜接配套,做到整體推進。要合理劃分政府及其部門縱向與橫向之間以及部門內部各崗位之間的職責權限,建立科學的崗位責任制,結合具體的工作部門明確問責范圍、對象和條件,制定具有可操作性、可執行性的問責程序規定,用程序來保證問責制的健康發展。
三是要拓寬問責范圍,由經濟領域逐步擴展到政治領域、社會生活領域,由行政決策的執行階段推行到行政決策的制定階段,由對重大事故的問責推及對行政亂作為、行政不作為等方面的問責,進一步強化問責效果。(作者系省政府法制辦主任、黨組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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