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土樓之爭所代表的文化資源和利益的爭奪,其本質是地方政府及相關管理部門之間的權利爭奪,也是政治短見、官僚主義、本位主義之思想觀念乃至急功近利之工作作風的必然結果。
《人民日報》日前有評論稱,福建土樓世界遺產所在地漳州市南靖、華安、龍巖市永定等兩市三縣地區,原本山水相連,鄰里和睦;但2008年7月申遺成功后,因鼓樓文化資源及游客的利益爭奪,出現了許多亟待解決的矛盾和問題。比如,任意設置路標,誤導游客以增加收益;斷路堵橋,使用非正常手段引導客流;攀比漲價,收費標準不統一;獨占性宣傳,無視景區整體形象,等等。在短短一年多時間里,以上各種問題接連出現,既損害了廣大游客的權益,也使相關地區土樓文化資源的保護和利用工作蒙上了陰影。
這件事提醒我們關注一種全國范圍存在的現象,即各地歷史文化資源的挖掘、保護和利用過程中出現的資源及利益爭奪問題。目前中國諸多的旅游名勝,從其所處行政區劃的范圍來看,有處于單一行政區和跨行政區等兩大類型。前者有代表中原漢文明悠久歷史的山西平遙古城文化旅游區,也有展示邊陲少數民族文化與中原文化互動融合的云南麗江古城文化旅游區,還有江南水城蘇州周莊、沙漠綠洲吐魯番的高昌、交河等古城;福建土樓文化旅游區則屬于跨行政區劃存在的文化旅游區中的成功一例。相對于第一類文化旅游區而言,后一類面臨更多復雜的問題。比如,挖掘和開發過程中人力物力的調配和組織,申遺后的維持保護和負擔,利用過程中的資源和利益分配等,都是非常棘手的問題。福建土樓之爭只是東南沿海地區一個突出事例,相似問題全國各地還有很多,如四川、河南、安徽、山東、江蘇、浙江、廣西等多省區之間的梁祝之爭,河北的長坂坡之爭,河南與湖北的臥龍故里之爭以及新近湊上來的“曹操墓”之爭,等等。就廣東省內而言,除了粵東客家地區也有眾多能與福建土樓媲美的傳統建筑圍屋之外,還有廣東音樂之爭、飄色之爭、醒獅之爭等諸多尚待挖掘利用而又跨區域存在、難以整合的歷史文化資源。其相關問題復雜多樣,若處理不好,既不利于歷史文化資源的合理開發和利用,也會兩敗俱傷,影響到相關地區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中國是一個幅員遼闊的多民族國家,悠久的歷史和豐富多樣的傳統文化是國家的巨大財富。在全球化和現代化發展的今天,歷史文化資源的開發和利用在國民經濟發展中舉足輕重。從各地各民族歷史文化繼承和發展角度看,其載體是不同地方和民族的人民群眾;但從其挖掘、保護和利用的角度看,具體行為的主體又主要是各地政府和相關管理及研究部門。因此,我們有充分的理由說,福建土樓之爭所代表的文化資源和利益的博弈,并不是民間文化傳承的正統地位及其合法化的競爭,而主要是各地行政轄區政府及相關管理部門之間的政治權力之爭。其原因可大致歸納為以下幾點:國家相關法律制度建設不完備,監管不力而造成諸多漏洞;各地行政長官過分追求政績,缺乏深入挖掘、全面保護和長期利用的戰略發展眼光,對部下的做法聽之任之;各地政府主管部門本位主義觀念嚴重,放任甚至鼓勵群眾采取損人利己的非正常手段與對手競爭,以創造工作績效。諸如此類的行政作為或不作為,最終導致各類全國范圍存在的文化資源和利益的不良競爭,在促成各類虛假文化繁榮、損害競爭對手利益的同時,也對自身造成傷害,影響文化品牌的社會信譽和傳播范圍。
筆者認為,福建土樓之爭所代表的文化資源和利益的爭奪,其本質是地方政府及相關管理部門之間的權利爭奪,也是政治短見、官僚主義、本位主義之思想觀念乃至急功近利之工作作風的必然結果。國家的法制建設、政府的廉政改革、主管部門的依法管理是解決問題的關鍵。
- 2010-03-23“文化多樣性”的起源
- 2010-03-23以教育均衡化推動城鎮化
- 2010-03-23房價過快上漲的原因及對策
- 2010-03-23在實踐中提高民主能力
- 2010-03-23政協大會發言應建立評判機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