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市委積極創新年輕干部培養選拔機制,2008年8月,探索采取“公推公派”方式,通過個人報名、公開推薦等程序,擇優選派7名市直機關處級領導干部到基層擔任“一把手”,其中4人擔任鄉鎮黨委書記,3人擔任縣區部門正職。這一干部培養模式,雖然僅有比較初步的實踐,但得到了基層干部群眾的普遍歡迎,也受到了中央領導的高度關注。推動“公推公派”工作的良性運行,要注意處理好以下四個關系。
一是“派下去”與“選上來”的關系。
從宿遷的現有做法看,我們在探索實施“公推公派”制度的同時,還面向基層“公推公選”優秀鄉鎮黨委書記擔任市直部門處級領導干部。如果說“派下去”是一種年輕干部培養方式,那么“選上來”則是保障干部吃苦不吃虧的一種選任機制。運用博弈學的觀點,可以說“派下去”與“選上來”是一種零和博弈,即“選上來”才能為“派下去”留足空間,“派下去”才能給“選上來”提供機會。但是從維護區域政治生態平衡的長遠需要來看,我們還要進一步探索非零和博弈模式,即“選上來”不一定要同步“派下去”,或者“派下去”并不意味著一定要有人“選上來”。進一步說,就是要清醒地認識到,雖然我們的干部培養選拔工作有了一定突破,但干部上下交流的渠道還不是十分順暢,特別是市直機關干部與鄉鎮干部的相互交流力度還不夠大。今后在市直機關處級崗位出缺時,可以考慮拿出一定的比例專門面向鄉鎮和縣區部門“一把手”進行選拔,并不斷加大工作力度和形成制度;還可以從市、縣區機關定期公推公派缺乏基層工作經歷、培養潛力比較大的年輕干部到經濟薄弱村擔任黨組織第一書記進行鍛煉,做出實績之后,再擇優選拔到領導崗位的局面;鄉鎮和縣區部門領導干部也可以直接交流到市直機關中層崗位任職,從而將“選上來”與“派下去”當作一項常規的干部培養工作來抓,而不是簡單的“上來一個,下去一個”、“上不來就下不去”。
二是掛職與任職的關系。
掛職和任職都是干部培養的重要方式,從二者的區別來看,掛職一般是擔任副職,時間相對比較短,沒有明確的任期目標和責任要求,而且個人的行政關系和工資關系仍然保留在派出單位;任職可以是擔任副職,也可以是擔任正職,一般來說都有明確的任期和相應的目標責任。掛職,即便是掛任“一把手”也難免會有功利心理,不利于一個地方、一個部門的長遠發展。我們在“公推公派”市直機關干部時,探索采取了任職而非掛職的方式。“公推公派”干部在接到任職通知的那一刻,就同步免去了原單位的職務,不再參與原單位的分工,并明確了一任5年的任期規定。但是從以人為本的角度考慮,又保留了他們在市直機關的行政編制和原有職級待遇。如果從服務基層發展和有利干部成長的角度考慮,在條件成熟時,可以在任職的具體方式方面作進一步的探索,將派下去干部的行政編制和職級待遇隨轉,不再保留在市直機關。當然我們也絕不會讓吃苦的干部吃虧,一個任期下來,對于干得好的下派干部要及時予以提拔重用,從而牢固樹立健康向上和積極有為的干部培養選拔工作導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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