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深化醫改實施方案出臺 醫保封頂線提至人均收入6倍
電子病歷3月1日實施 醫生“天書”有望被終結
數字解讀2009年福建省醫改工作
東南網-福建日報2月24日訊(本網記者 段金柱)
福建省開展乙肝疫苗補種,將國家確定三年完成8-15歲兒童乙肝疫苗補種任務集中在一年完成。2009年11月和12月,在全省范圍對180萬名8—15歲的兒童進行乙肝疫苗補種工作。
2009年9月12日,第四個“中國預防出生缺陷日”。省衛生廳組織婦幼保健、疾病預防和健康教育專業人員舉辦“孕育健康寶寶,從孕前做起”預防出生缺陷宣傳咨詢活動。
去年,福建省為92所鄉鎮衛生院配備救護車,提高鄉鎮衛生院應急和急救能力,為農村群眾特別是危、急、重病患者提供看病就醫方便。
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醫務人員走進社區,為居民們免費體檢,并建立健康檔案。 本組照片由省醫改辦提供(資料照片)
(一)全民醫保提高保障水平
城鎮職工醫保。全省城鎮職工參保率達到95%。切實做好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從業人員、靈活就業人員、農民工參保工作。城鎮職工醫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額通過多種形式提高到當地職工年平均工資的6倍左右,報銷比例穩定保持在75%。開展城鎮職工醫保普通門診醫療費用統籌工作,普通門診統籌面力爭達到30%以上。調整和適當增加城鎮職工醫保藥品目錄,擴大參保人員藥品使用范圍。
城鎮居民醫保。城鎮居民參保率達到95%。全面落實大學生及城鎮困難人群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城鎮居民醫保政府補助標準提高到120元,最高支付限額通過多種形式提高到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報銷比例穩定保持在50%,普通門診統籌面力爭達到30%以上。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新農合參合率穩定在95%,新農合籌資水平提高到每人每年150元,其中政府補助標準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農民個人繳費提高到30元。統籌基金住院最高支付限額力爭達到當地農民人均純收入的8倍。政策性住院費用報銷比例在去年的基礎上提高5%以上。門診特殊病種統籌補償擴大到15種以上,在30%的縣開展新農合普通門診統籌試點。
全面完成關閉破產企業退休人員參保工作。進一步做好關閉破產國有、城鎮集體企業退休人員及困難企業職工參加醫保的掃尾工作,年底前解決參保問題。探索開展縣以下小集體企業參加醫保工作,通過財政補貼等辦法予以妥善解決。
(二)醫療救助覆蓋困難群眾
建立和完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完善城鎮職工大額醫療費用商業補充醫療保險辦法,積極探索在有條件的設區市建立通過補充醫療保險解決城鎮居民大額醫療費用的機制。以設區市為統籌單位,全面開展新農合重大疾病住院大額醫療費用補充補償工作。在住院補償額達到封頂線的情況下,參合農民符合新農合政策的未補償醫療費用,按照一定比例進行補償,最高支付限額20萬元。
健全醫療救助體系。醫療救助范圍擴大到城鄉低保對象、“三無”人員、五保戶、重點優撫對象、重度殘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歲以上老年人和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建立城鄉醫療救助與城鎮醫保、新農合統一的管理信息平臺,實現醫療救助與基本醫療保險有效銜接,探索實行城鄉醫療救助與城鎮醫保、新農合“一站式”服務。
開展重大疾病救助試點。積極探索重大疾病救助、慈善援助新模式,多渠道籌集資金,選擇若干個療效好、預后佳、治療費用高的重大病種進行救助,降低個人醫藥費用負擔,防止因病致貧和因病返貧。
(三)異地就醫實現即時結算
異地就醫結算范圍擴大。異地就醫結算的服務對象范圍從城鎮職工擴大到城鎮居民和新農合對象。實現城鎮職工基本醫保關系在全省不同統籌單位之間轉移接續。完善新農合信息系統,逐步實現全省范圍內定點醫療機構就醫即時結報。
規范基本醫療保障基金管理。堅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結余的原則,管好用好各類基本醫療保障基金,提高基金使用效益。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統籌基金當年結余率控制在15%以內,累計結余不超過當年統籌基金的25%。全省所有設區市全面實施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
(四)基本藥物制度治理藥價虛高
推進基本藥物合理使用。全省所有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部配備和使用基本藥物。全省各類醫保定點的藥店配備基層用藥目錄內的藥品和執業藥師,允許患者憑處方到零售藥店購買藥物。基層用藥目錄內的藥品全部納入基本醫療保障和新農合藥品報銷目錄,報銷比例明顯高于非基本藥物。
實施藥品零差率改革。在全省30%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行藥品零差率銷售,下半年進一步將實施范圍擴大到60%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
完善基本藥物的采購配送。進一步規范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工作,實行統一采購,統一配送,統一定價,減少中間環節。省藥品集中采購中心負責統一招標,在各市確標的基礎上,由醫療機構與中標的藥品生產經營企業簽訂購銷合同。完善農村藥品供應網絡,力爭在所有行政村全面供應基層用藥目錄藥物。建立基本藥物使用情況監督體系。加強藥品質量監管。
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補償機制改革。所有實行藥品零差率銷售改革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按照“核定任務、核定收支、績效考核、財政補助”的原則,政府負責其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按國家規定核定的基本建設、設備購置、人員經費及所承擔的公共衛生服務的業務經費,按定額定項和購買服務的方式多渠道補助。
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運行和保障機制。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人事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按照“總量控制、科學設崗、全員聘用、合同管理、同崗同酬”的原則,在公共衛生與基層醫療單位全面推行績效工資,績效工資水平與當地事業單位平均工資水平相銜接。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快社區衛生服務改革與發展的意見,完善社區衛生服務功能。探索制定疾病分級診療標準,建立基層醫療機構與上級醫院雙向轉診制度。
(五)加強規劃建設緩解“看病難”
編制醫療資源建設規劃。按照“公平性、整體效應、可及性、分級醫療、公有制主導、中西醫并重”原則,加快編制全省醫療機構發展規劃。將軍隊醫療資源統一納入各地區域衛生規劃。組建若干集醫療、科研、防治為一體的醫療中心,提高重大疾病的防治能力。2010年新增病床數5000張以上,力爭2012年全省千人均床位數、衛技人員數等醫療衛生資源人均擁有量達到或接近全國平均水平。
加強縣及縣以上醫療機構建設。統籌省屬和福州市醫療衛生資源,推進一批省屬及福州市屬衛生重點項目建設,提高省會城市醫療衛生綜合服務水平。加強縣級醫院達標建設,重點實施28所縣級醫院基礎設施建設。組織實施市、縣精神衛生專業機構建設,努力滿足全省精神衛生防治需要。
全面完成鄉鎮衛生院達標建設。重點加強服務人口10萬人以上的鄉鎮衛生院建設,實施74個鄉鎮衛生院業務用房改擴建和36個縣的衛生院12萬平方米D級危房改造,支持70所鄉鎮衛生院建設污水、垃圾處理等輔助設施;配備296所鄉鎮衛生院基本診療設備和85所鄉鎮衛生院救護車裝備。
加強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建設。重點加強40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標準化建設,逐步滿足居民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需求。
加強村衛生所改造建設。重點扶持邊遠山區、海島等200所行政村示范性衛生所建設,為15000個行政村衛生所配置基本急救設備。
(六)實施重大公共衛生項目促進城鄉均等化
強化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年底城鄉居民健康檔案建檔率分別達到50%和30%;城鄉65歲以上老人建檔率分別達到60%和50%;城鄉兒童系統管理率分別達到85%和70%;城鄉孕產婦系統管理率分別達到85%和80%。城鄉高血壓、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分別達50%和30%。城鄉人群健康相關知識知曉率分別達70%和60%,一類疫苗各單苗基礎免疫接種平均達90%以上,傳染病疫情報告率達100%。加強農村公共衛生服務,提高鄉村醫生承擔公共衛生任務補助水平,經考核完成任務的鄉村醫生年人均補助總額不低于4000元。
實施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繼續實施結核病、艾滋病、職業病等重大疾病防控和國家免疫規劃項目。完成第三針劑乙肝疫苗補種任務,接種率達90%以上。對所有農村育齡婦女實行孕前和孕早期免費補服葉酸。對所有農村孕產婦住院分娩給予人均400元的補助。對35-59歲農村婦女開展以防治宮頸癌、乳腺癌為重點的婦女病免費檢查。繼續做好貧困白內障患者復明工程。推動出生缺陷防治工作。
加大農村衛生改廁工作力度。2010年完成16.72萬戶農村改廁任務。到2011年,全省落實40萬戶農村改廁任務,并力爭達到43萬戶目標任務。
加強公共衛生服務機構建設。制定實施疾病控制、婦幼保健、衛生監督、采供血機構建設等規劃,兩年內使全省所有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均達到國家建設標準。加強和完善全省血站基礎設施建設和縣級醫院貯血點達標建設。
加強農村衛生監督工作。開展以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為重點的農村衛生監督。依托鄉鎮衛生院,推動基層衛生監督網底建設,將其納入公共衛生服務考核內容。
健全公共衛生經費保障機制。保障公共衛生服務所需經費,人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不低于15元,省級財政根據各地財力情況分檔予以補助。
(七)推進公立醫院改革強化公益性
開展公立醫院改革。繼續推進廈門市開展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工作,通過整合組建醫療集團,探索公立醫院服務體系、管理體制、補償機制、運行及監管體系等方面改革。合理規劃,整合省會中心城市醫療資源配置,促進省屬醫院擴大優質醫療資源覆蓋面,打造若干個區域醫療聯合體。各設區市和較大的縣整合組建一個或多個由多家不同等級醫院組成的醫療集團,或由上級醫院與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建立醫療聯合體。
建立科學合理的醫藥價格形成機制。試行按病種收費方式的改革,選取老年性白內障、結節性甲狀腺腫、計劃性剖腹產等3個病種開展試點工作。探索建立醫保經辦機構與醫藥服務提供方談判機制和付費方式改革,合理確定藥品、醫療服務和醫用材料支付標準。探索醫療機構銷售藥品在批零差率不突破15%的前提下實行差別差率的加價政策。公立醫院提供特需服務的比例控制在全部醫療服務項目的10%以內。
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發展醫療衛生事業。鼓勵社會資本舉辦非營利醫療機構,參與公立醫院改制重組。鼓勵臺商投資福建省的醫療服務業。在政府舉辦的公立醫療機構床位數沒有達標的區域,優先發展社會資本舉辦的醫療機構。
加強醫療機構監管。選擇10個病種的臨床路徑在三級醫院和部分專科醫院開展試點,促進臨床合理檢查、合理用藥,保障醫療安全。落實同級醫療機構檢查結果互認制度。繼續開展醫藥費用控制工作,年增長幅度力爭不超過3.5%。
建立醫療糾紛預防與處置機制。在全省建立醫院內部投訴協調、醫患糾紛應急處置、第三方調解、醫療責任保險、醫療救助等“五位一體”的醫患糾紛處置機制。
(八)扶持和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
提升和推廣中醫藥服務。出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扶持和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若干意見》的實施意見。支持5所縣級中醫醫院基礎設施建設和10所縣級中醫醫院基本設備配置達到國家標準。扶持建設30個農村中醫特色專科。完善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中醫科建設。實施中醫“治未病”工程。實行促進中醫藥發展的價格政策。
(九)加強衛生人才隊伍建設
實施基層醫療機構人才培養計劃。繼續實施學費代償制、“兩個500”計劃,招聘500名臨床專業本專科畢業生經2年規范培訓后充實到鄉鎮衛生院工作;組織500名鄉鎮衛生院衛技人員到縣級醫療機構進行為期三個月的臨床技能培訓。實施全科醫師能力提升計劃,培訓600名全科醫師。實施社區護士崗位培訓計劃,培訓400名社區護士。
加強鄉村醫生隊伍建設。實施鄉村醫生培訓計劃,培訓3萬名鄉村醫生;對符合條件的鄉村醫生進行中專學歷教育,努力提高鄉村醫生公共衛生服務能力。開展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分階段推行醫學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經規范化培訓后進入各級醫療機構成為臨床醫師的制度。2010年計劃開始招收醫學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進行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
加大高層次人才培養與引進力度。制定實施《福建省2010-2015年醫學重點學科建設規劃》,加強醫學重點實驗室和重點學科建設。做好中青年衛生人才到國內外進修學習選派工作。
(十)推進全省就診一卡通
拓展居民健康信息系統平臺應用。今年內完成福州、泉州、莆田市健康信息平臺建設,并與省級平臺網絡互聯,實現跨平臺信息交換;其他設區市啟動建設,年底前完成平臺基礎設施建設。進一步健全和完善省級平臺功能。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信息化建設。健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信息網絡,為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配備必要的計算機設備,完善居民健康檔案信息系統網底建設。
推進全省醫療機構就診一卡通。在省級醫療機構實現就診一卡通的基礎上,結合社保卡的發放,推進設區市醫療機構的信息系統和讀卡終端改造,實現全省就診一卡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