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望》文章:重拳再治“買官賣官”
嚴肅組織人事紀律,堅決防止和糾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風,這是中央的一貫要求
中央紀委、中組部、監察部不久前聯合印發《關于嚴厲整治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行賄受賄行為的通知》,對整治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行賄受賄行為,也就是俗稱的“買官賣官”,進行了部署。
近日,中央紀委、中組部又聯合下發《堅決剎住用人上的不正之風——關于12起違規違紀用人典型案例的通報》,要求堅決抵制包括買官賣官在內的選人用人腐敗現象,其言辭之嚴厲實屬罕見。
“選人用人腐敗還是當前公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國家行政學院公共管理部教授汪玉凱接受《瞭望》新聞周刊記者采訪時分析認為,“在各種腐敗現象中,選人用人腐敗是最大的腐敗,也是一切腐敗之源。”
值得注意的是,對于選人用人腐敗問題,中央已連續出臺多項制度規范,對干部選拔任用的監管已進入操作細化層面。多位受訪權威專家認為,中央近來對選人用人腐敗連出重拳,折射出這個問題的復雜性和嚴重性。加大對選人用人方面的規范,實質就是從源頭上抑制腐敗現象。
選人用人頻觸“高壓線”
近年來,中央打擊選人用人腐敗始終處于高壓態勢。
2009年5月19日,中組部部長李源潮在全國干部監督工作會議上指出:“要以最堅決的態度同用人上不正之風進行戰斗,確保實現十七大提出的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的目標。”李源潮在這里使用“戰斗”一詞,更是充分表明了中央堅決查處選人用人腐敗現象的態度、立場和決心。
此前的2008年5月,中央紀委、中組部印發的《關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進一步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見》明確強調,對違規違紀用人問題必須堅決糾正、嚴肅查處。
來自高層的信息顯示,從2008年至今,全國共查處違規違紀選人用人案件10716起,對1665名有關責任人進行了嚴肅處理,對匡正選人用人風氣,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起到了有力的促進作用。
本刊記者從相關渠道了解到,其中一些選人用人腐敗案還受到高層關注,相關責任人不但受到嚴查,還成為全國廉政警示教育的“活教材”。
在這些案例中,陜西省西鄉縣糧食局原局長王安武便屬“帶病提拔”的典型。2008年6月,王安武因涉嫌貪污受賄被立案調查,2009年7月因犯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6年。之前的1984年12月,王安武因流氓罪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1987年1月減刑獲釋后被重新安排到西鄉縣五金公司工作,1993年6月被聘任為西鄉縣五金交電化公司經理。在王安武被聘為這個職位時,西鄉縣委對其個人品質和前科問題把關不嚴;在王安武被任命為縣糧食局副局長、局長過程中,西鄉縣委沒有按照規定進行組織考察和任前公示。
根據查明事實,陜西省委組織部責成時任西鄉縣委書記、現任漢中市人大副主任呂陽平寫出書面檢討,作出深刻檢查。漢中市委決定,免去時任西鄉縣委副書記杜永安現任漢中市委副秘書長職務;免去時任西鄉縣委常委、組織部長,現任城固縣委常委、副縣長王建森的縣委常委職務。
在買官賣官案件中,影響比較大的還有河南省許昌市委組織部原部長王國華受賄賣官案;江蘇省贛榆縣孫承敏等6名干部行賄買官案;湖南省株洲市人大原副主任龍國華突擊調整干部和受賄賣官案;原國家環保總局行政體制與人事司司長李建新違反組織人事紀律受賄案,等等。
而突擊調整干部的案件有,云南省昆明市工商局原局長王愛中突擊調整干部問題;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法院原院長陳孝銘突擊調整干部問題;江西省撫州市臨川區委違規提拔調整干部問題,等等。
在選人用人中拉票賄選的案件也不少。比如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政府原秘書長李維群在后備干部推薦考察中拉票問題;湖北省教育廳學位辦主任韓習祥拉票問題;云南省德宏州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楊華相拉票問題,等等。
“用人不正之風長期以來就是一大頑癥。”中央黨校教授林喆指出,從最近幾年落馬官員的狀況可以看出,“帶病在崗”、“帶病提拔”現象比較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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