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網長沙8月3日訊(瀟湘晨報記者 任文婧 實習生 任橋 通訊員 喻婧)本是家人一起居住的房子,卻因父親過世,突生變故,養女和后媽因房子繼承鬧不和,只好訴到雨花區法院。在法官的調解下,上周,一家人終于握手言和。昨日,當事人段奶奶特意趕到法院向法官表示感謝。
馮某是湖南省某研究所退休職工,自己沒有親生子女,只有一個養女小玲(化名)。1996年年初,馮某交了6000余元錢房款,購買了一所職工房。此時小玲已經22歲,有自己的生活。馮某和段某經人介紹后結婚,雙方都是再婚。婚后,兩人一直居住在馮某的房子里,平靜的日子直到馮某去世再起波瀾。2003年,馮某因病出世,小玲提出要繼承這套房子的3/4,她認為養父的房子是在婚前買的。而段奶奶不同意了,“你爸買房子時你都成年了,房子應該歸你爸一個人所有?!卑凑者@樣計算,段奶奶和小玲都可以繼承房子的1/2。經過幾次協商,兩人都沒有達成共識,房子的價值也在飆升,到今年,房子已價值60萬元。
“我也希望能和小玲和好,不想把這件事鬧到法院。”段奶奶說自己同意和小玲一起協商,共同解決房子的繼承問題,也承諾只要小玲在生活和工作上有困難,隨時都可以回來居住。但小玲不同意。協商未果后,今年上半年,63歲的段奶奶一紙訴狀將小玲告上法院。
在接到這起案子后,法官考慮到這是一起家庭內部糾紛。段奶奶年紀已經不小,小兒子去世后只剩下大兒子相伴,而小玲也沒有固定工作,婚姻不順,生活比較困難,雙方都有自己的難處,于是多次找雙方進行調解。
在法官的調解下,本來也不愿鬧大的雙方也做出了讓步,決定房子歸小玲所有,小玲支付給段奶奶27萬元。然而小玲不論如何拼湊,都無法湊齊27萬元。最后法官只好再次調解,決定房子歸段奶奶所有,段奶奶付給小玲27萬元?!案€是親人,有什么事以后大家也可以相互幫忙?!焙炏聟f議書的當天,段奶奶就將錢一次性給了小玲,小玲也合作地將家里的個人用品全部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