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農夫山泉深陷“質量門”,“水中含有不明物”、“水源地垃圾圍城”、“產品標準不如自來水標準”等質疑聲音不斷。
3月8日,有消費者反映購買的多瓶來自農夫山泉湖北丹江口有限公司生產的未開封380ml飲用天然水中出現很多黑色不明物、棕色懸浮物等。接著媒體曝出農夫山泉取水點垃圾遍地,附近水產養殖場、造船碼頭等排出的廢棄物,如各種添加劑、金屬、油漆等嚴重威脅水的質量。
對此,3月13日,農夫山泉方面向公眾出示了一份由第三方檢測機構譜尼測試提供的檢驗報告,表明水是合格的。但該檢驗報告依據的執行標準是浙江省標準DB33/383-2005,而農夫山泉為廣東一家企業。
接著又有質疑聲音出現。農夫山泉依據的浙江省標準被認為遠低于衛生部2004年開始實施的《瓶(桶)裝飲用水衛生標準》,且這份標準本身還被認為相較于其自身2002版本,在微生物檢測、鎘等指標上出現了退步。
根據《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管理辦法》規定,廣東省內的食品企業應當依照廣東的地方標準作為依據,農夫山泉作為廣東的一家企業,卻按照浙江省的地方標準進行生產,實在讓消費者疑惑。
4月11日,農夫山泉官方微博公開回應稱,農夫山泉飲用天然水的產品品質始終高于國家現有的任何飲用水標準,優于現行的自來水標準——《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農夫山泉產品的砷、鎘含量低于檢測限值;霉菌和酵母菌亦均無法檢出。
浙江省衛生廳和浙江省質監局聯合提供的《關于浙江省地方標準相關情況的通稿》顯示,在霉菌、酵母等微生物指標方面,不比國家標準及廣東省地方標準寬松。依據浙江省相關標準評判,農夫山泉產品全部合格。
但中國民族衛生協會4月14日發布公告指出地方政府涉嫌袒護。同時,對農夫山泉提出嚴厲批評,并再次確認,農夫山泉執行的產品標準不如自來水標準,有待提高。
有媒體指出,浙江地方標準“DB33/383-2005”的起草單位包含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浙江公正檢驗中心有限公司、農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僅農夫山泉一家是飲用水生產企業。
“戰爭”的另一端也在持續發酵。在4月11日農夫山泉的一份聲明中,矛頭直指競爭企業——華潤怡寶,稱該公司的網頁上存在污蔑農夫山泉的行為,且懷疑這段時間遭受的“質量門”是對方幕后策劃所導致。4月11日晚間,華潤怡寶發布聲明予以否認。4月12日農夫山泉再發微博,認為“作為一家國有控股企業和上市公司,華潤怡寶不要有膽做,沒膽認”。
有分析人士認為,農夫山泉“質量門”的背后,折射出的是我國飲用水標準中,“一個水‘N’種標”的亂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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