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指定藥店” 要防范“賣拐”
2017-09-13 17:45:21? ?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林瑤 我來說兩句 |
記者獲悉,福建省將逐步推進醫藥分開。醫療機構要按藥品通用名開具處方,并主動向患者提供處方。醫療機構不得限制門診患者憑處方到零售藥店購藥,嚴禁醫師介紹患者到指定藥店購買藥品。(9月13日 福州晚報) 過去看病,醫藥不分家,我們鬧不清醫多少錢、藥多少錢,造成看病貴的亂象。現在,醫藥分開了,能否有效減輕醫療重負呢? 有個經典小品叫《賣拐》,騙子并不直接賣拐給潛在顧客,而是用其他辦法,讓顧客“主動”購買。該小品具有現實意義。比如,醫生開藥,只給你開醫院能買得到的藥,其他藥店無處尋,患者繞一圈后,還得回醫院買藥。或者個別醫生開的藥,只有某家藥店才買得到,雖然醫生沒“引導”你去該店購藥,無奈病人,只能光顧定點店。 筆者認為,為了防范此類“賣拐式”的醫藥勾結,我們有必要建立藥物患者自選制度,就是在醫生的建議下,患者自行選擇治療疾病的藥物。同時,建立處方公示制度,讓患者明白用藥情況,也方便社會管理、監督。只有與政策相關的規則健全了、相關服務內容充實了,才能讓“不得”與“嚴禁”產生效果。 禁止“指定藥店”要嚴防“賣拐”現象,這是取得禁止效果的關鍵所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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