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和廣東已確定今年起高校執行新學費標準,內蒙古和海南也已召開聽證會并通過高校學費調價方案。廣東明確調整高校學費后,華南理工大學率先公布了最新學費標準,文科專業每年6060元,理工科專業每年6850元,分別漲1500元和1690元。江西高校學費漲價后,平均學費每年4000元,較現行的3910元提高2.3%。
學費上漲需要多重公開
燕農
2014年,國內十余省份相繼調整了公辦高校的學費,一度引發輿論熱議。時隔兩年,廣東、江西等地高校或迎來一輪“補漲”。同樣的,輿論焦點還是此前的輿論焦點,盡管學費上漲省份的有關部門和高校,做了不少解釋,甚至有學生和家長都表示“如果宿舍條件和教學環境同步提高,還是可以接受的”,但輿論熱度并沒有減弱的趨勢。
大學學費是否可以上漲,答案是肯定的。在此輪學費待漲的省份中,海南省的學費標準已執行了14年,廣東省的學費標準更是執行了16年。十多年間,物價指數不斷增長,大學的公用支出、固定資產折舊支出等不斷加大,尤其是多媒體教學等現代教學設施已成為各大學的標配,教學和科研設施的升級換代,早已非十多年前可比。這種情勢下,要求大學學費標準“一貫制”,顯然是不合理的。
輿論關乎于此的爭議,之所以“逢漲必議”,關鍵在于學費標準上調的相關數據信息公開透明不夠。眾所周知,我國高等教育屬于非義務教育,依法實行“以舉辦者投入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擔培養成本、高等學校多種渠道籌措經費的機制”。也就是說,生均培養成本是大學學費調整的重要依據。然而,見諸報端的,只有內蒙古有關部門透露公辦本科高校生均培養成本目前每年約1.8萬元,這就不免讓人懷疑學費上漲的隨意性。
大學學費上漲,最起碼需要公開三本明細賬。其一是生均培養成本。這里所謂明細賬,不是生均培養成本的最終數字,而是培養成本的數據都由哪些方面細致構成。正如有專家指出的,高校把所有辦學經費平攤在學生身上核算,這個做法并不合理,應該明確哪些支出可以進入成本,交由第三方機構進行核算。只有生均培養成本成了明白賬,大學學費上漲才有理有據。
其二,地方財政的投入成本。按照相關法規,學費占年均教育培養成本的比例最高不得超過25%,同時《高等教育法》規定,各級政府依照教育法第五十六條的規定,保證國家舉辦的高等教育的經費逐步增長。比如內蒙古公布,本科生均培養成本1.8萬元,其中學費3000余元,地方財政要承擔1.5萬余元,這種情形下學費上漲并無不可。而若不公開地方財政投入力度和增長速度,就不免落下學費上漲為財政欠賬買單的嫌疑。
其三,學費支出使用情況。依據相關法規,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擠占和挪用高校學費。廣東省發改委表示,上調學費后增加的收入,不能用于償還學校歷史債務,高校需公開使用明細賬目,同時壓縮三公經費,確保學費增加收入用于學生培養上。唯此,學費上漲才具有正當性。
一言以蔽之,大學學費上漲也是一個法制問題,只有依法依規且遵從信息公開的規約,才能避免輿論“逢漲必議”。
高校收費要多講“窮人經濟學”
堂吉偉德
為期5年的高校學費 “限漲令”2013年到期后,各地高校漲價幾乎已無可避免。被長期壓制的高校學費,有合理性的上漲也在情理之中。不過,漲與不漲是一回事,如何漲和漲多少又是另一回事。公辦高校為全民所共有,如同景區收費一樣,如何沒有一個取向性的問題,加上有著嚴格的程序性把關,那么漲價過程可能會變調,而漲價的結果也會讓人大失所望。
在教育負擔居高不下的大背景下,過高的收費會讓讀書的意愿下降。更重要的是,高等教育可以產業化,但絕對不能商業化。公辦學校囿于自身的特殊性,如同公辦醫院一樣,如何堅守“姓公的本色”,同樣是高校漲學費議題必須考慮的問題,也是外界關注的原因所在。若不能秉持“窮人教育學”的思維,堅持高等教育人民辦,辦好教育為人民的原則,那么高校漲學費則會被利益所侵蝕,被市場所左右。
合理而科學的漲價,必須兼顧各方的利益訴求,合理分配各方的負擔,比如政府投入、自我籌集和向學生收取,應各占多少比例。還比如在漲價的程序上,如何更好實現公平正義的原則,就必須傾聽各方的意見,并切實履行好聽證等程序;還比如在漲價的標準上,能否制定一個科學化的遞增比例,而不是一限就死,然后一放就亂,沒有一個參照物價上漲、居民收入等各種因素的漲價機制。當然最重要的是,如何在高校學費上漲之時,體現出“窮人教育學”的信仰與理念,是當前最亟待解決的課題。
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西奧多·舒爾茨1979年提出了窮人經濟學的理論。他認為,懂得窮人的經濟學,就懂得了經濟學中許多重要的原理。因此,國家領導人多次強調,要“懂得窮人的經濟學”。如何懂得?就是要將一切發展的出發點和落腳點都放在絕大多數人的身上,讓弱勢群體也有機會享受有尊嚴的生活。高校招生之中,有相當比例的是貧困學生,還需要靠助學貸款才能上學。還有許多是低收入家庭的孩子,學費作為剛性支出已影響到其家庭的正常支付能力。他們的利益訴求和現實情況,必須作為學費上漲之時,優先考慮的因素。
當然更重要的是,教育部等部門2015年聯合印發的《關于2015年規范教育收費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的實施意見》,再次強調“高校學費標準應嚴格按照不高于生均培養成本25%核定”。在很多高校收費已逼近和達到這一臨界值之時,漲學費已沒有多大的彈性空間。如此情況下,若沒有“窮人教育學”下的教育情懷,既無以感動各社會機構獲得更多的捐款,也無以激發自我做好開源節流的努力,彌補辦學虧空或者成本不足,就只能在漲價一條道上走到底。
哈佛大學是累計接受社會捐贈最多的大學。截至2015年,哈佛大學接受捐贈總額大約為364億美元,我國高校累計的社會捐贈還不如一個哈佛大學多,一些國內的機構寧愿把錢捐給國外的知名大學,也不向國內的高校捐贈,其背后的原因值得深思。總的來說,還在于國內高校過多的注重了經濟利益,既無透明的財務機制,又無令人信服的人才培養成果,更缺乏“以人為本”的人文關懷與高校內涵,漲學費則注定讓人糾結不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