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全國人大代表、國家工商總局局長張茅在參加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時表示,今年將進一步推行商事制度改革,繼續減少前置和后置審批。計劃對個體工商戶的登記實行“兩證合一”,即工商登記證和稅務登記證合一,以方便個體工商戶的登記注冊。(3月7日《上饒晚報》) 減少審批、兩證合一,這是工商管理走向務實與人本的大勢所趨。對個體工商戶所行的“方便”,不僅是營商環境上的便利,更重要的,是管理權限的精簡與到位。這讓人聯想起上月召開的國務院新聞辦公室新聞發布會上,國家工商總局局長張茅表示,不強制要求個人網店進行工商登記。 線上對自然人網店多些“放水養魚”,線下對個體工商戶“輕徭薄賦”——這恐怕亦是新經濟的題中之義。 古往今來,對于引車賣漿的販夫走卒,市場管理就當憐其三分。2015年,頂層設計曾說,凡盛世往往都“居敬行簡”;2016年,政府工作報告明確提出,“簡除煩疴,禁察非法,使人民群眾有更平等的機會和更大的創造空間。”個體戶要厚愛,小網店亦要憐惜。 今年初,有關自然人網店是否納入強制工商登記的話題,成為電商領域的“開年大事”。網監司一篇題為《自然人網店應辦理工商登記》的觀點性文章,轉瞬引發熱議。糾結的無非是兩個點:一是眼下的自然人網店,有沒有到非要登記不可的地步;二是登記了之后究竟有怎樣的利弊結果。 近日,中國市場監督管理學會發布了《2013和2014年度企業年報分析報告》。報告顯示,2013、2014年度小微企業年報數量達1088.54萬戶,同比增長27.14%,雙創的推動作用明顯。“特別是從事網絡經營,或擁有網店、網站企業數量穩步增加,此類企業盈利比例為51.94%,高于企業整體盈利比例。”為了扶持小微企業、解決就業難題,各級政府也是蠻拼的,減稅的減稅,簡權的簡權。再加上小網店的日子并不太好過,競爭慘烈、消費疲軟,雖然超過五成的網店在盈利,但“店主”過勞死在鍵盤前的悲壯,也不算鮮見。2015年底,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國人口與勞動問題報告No.16——“十二五”回顧與“十三五”展望》發布。報告表示,“十三五”時期,農民工、高校畢業生及城市本地就業困難群體的就業問題仍較為突出。這個時候,為自然人網店雪中送炭,恐怕更是應時之需。 當然,就算不打“悲情牌”,有兩點也是需要記取的:一則,自然人之間的交易,是憲法權利。我國已加入的聯合國《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公約》明確規定,“人人應有機會憑其自由選擇和接受的工作來謀生的權利”,即公民有從事經營和選擇職業的自由。二則,自然人網店工商登記,成本巨大、環節繁瑣不說,除了給開店設置交易門檻,基本很難有什么裨益公益的好處。它不能減少事中監管的功夫,更不能從源頭上禁絕假貨。一句話,技術手段能解決的安全問題,就不要勞煩商事制度來費心了。 工商部門為自然人網店、為個體工商戶“做減法”,既值得點贊,更當為常態。不妨給小網店多一些做夢的空間,就像馬云說的,“萬一實現了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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