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商、微商蓬勃發展的時代,開網店、微店不足為奇,可您聽說過市委書記開微店,在朋友圈里推銷本地特產的嗎?近日,敦化市委書記唐文忠就在自己的微信上開了“唐文忠的小店”,為敦化官方直營的土特產品店“大德敦化人人店”代言,并號召朋友們成為自己的分銷商。小店開張不到一個月,他已經有了28個分銷商,這28個分銷商又發展了80多個三級分銷商,不到一個月售出商品近萬元。(11月16日《新文化報》) 準確來說,市委書記的網店已經上線運營了,從目前情況來看,發展勢頭還很不錯,不僅發展出不少的下級經銷商,經營業績也是杠杠的。如今,當它成為一則備受關注的新聞時,我們到底在關注什么呢?是對新事物的新奇?還是慣常性質疑呢? 慮及市委書記的權力背景,其中的關注點顯然在于——市委書記能不能開網店呢?無論是從黨紀還是國法,對“市委書記開網店”是極有可能觸了紅線,這位市委書記顯然也意識到這一點,但根據他的說法,他曾在大會上公開宣布,不會收取網店的任何傭金,所以不至于違規。那么,事實是否到底如此呢? 在一系列“禁止公職人員經商辦企業行為及處理此類問題適用的有關法規條款”中,對公職人員經商行為可謂有非常具體細致的規定,比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53條——公務員必須遵守紀律,不得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在企業或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任職務。由此再來觀瞻市委書記開網店的行為,其中的問題是,市委書記不收取任何傭金,是不是就能說明這不是在從事或者參與盈利性活動呢?既然是一家網站,其營利性應該是無從抹掉的。 再從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嚴禁黨政機關和黨政干部經商辦企業的決定等相關制度條文來看,只要是涉及到經商,都是法規制度所不能容忍的,于此而言,如果這位市委書記的網站牽涉到市場交易,無論他最終是否從中拿到了傭金(獲利),都是一種違規行為。 當然,就此事而言,這事值得關注的,并非僅僅是公職人員違規經營的行為,還包括這個市委書記網店背后所隱藏的深刻隱喻。很顯然,市委書記開網店的目的,是為了推廣當地的電商。作為一種市場行為,它的推廣所應遵循的應該是市場邏輯,比如鮮明的商業元素,比如周全的后續服務等等,雖然來自政府層面的積極推廣,是值得仰仗的力量,但這種推廣為什么需要當地一把手親自開網店來“重視”呢?是不是如果沒有市委書記的親自開店,就無法攏聚目前這么多的資源呢?這會否還停留在某種權力邏輯下的刻意逢迎呢? 進一步來說,當市委書記的網店開得風生水起,誰能說這里面不是因為政治資源的影響力呢?于此來說,當這位市委書記取得好的營業成績,這能否得出當地電商前景廣闊的結論呢?如果這樣以偏概全,恐怕也并不利于當地電商的推廣和發展。 于此而言,市委書記的這家網店,如此頗有野心地“上線”恐怕并不合適。(高亞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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