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敦化市委書記唐文忠就在自己的微信上開了“唐文忠的小店”,為敦化官方直營的土特產品店“大德敦化人人店”代言,并號召朋友們成為自己的分銷商。小店開張不到一個月,他已經有了28個分銷商,這28個分銷商又發展了80多個三級分銷商,不到一個月售出商品近萬元。(11月16日《新文化報》) “全民創新,萬眾創業”、“互聯網+”的時代,各種網店如雨后春筍,層出不窮,雖說之前也有政府高官到各種博覽會推介當地產品的新聞見諸報端,但是公開被報道的“市委書記開網店”,毫無疑問,唐書記是第一人。與我們固有思維中市委書記坐在辦公室的“刻板印象”不同,唐書記在互聯網里坐上了一把新的辦公椅。初次看到這條新聞,相信很多人在意外之余多多少少會有些觸動,這種不按常規出牌的套路也更多地反映出了這位官員的個性。 這種個性體現在,作為當地一把手,他為敦化官方直營的土特產品店代言,最大意義在于彰顯了重視電商銷售的思路。互聯網時代,與網絡的接觸,在與電商的碰撞中探尋更多產業轉換和開拓市場的可能,這種“勇氣”恰恰是很多地方主政者所缺乏的,從這個意義而言,與其說市委書記開網店,倒不如說他在傳遞一種理念,就是通過這種形式,帶動當地干部更新觀念,為當地的發展尋找新路子,開拓新市場。 因此,我們的關注點不妨停留于這起新聞的象征意義,細究下去,更是需要深思,據報道作為“老板”的唐書記既不收一分加盟“傭金”,也不從銷售收入中獲取任何利益,甚至“不用打理”,僅在朋友圈里轉發一下而已。然而,《公務員法》明確規定,“公務員必須遵守紀律,不得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在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任職務”,從這點而言,唐書記又有違紀之嫌,盡管唐書記事先言明不會從所開網店中獲取任何“傭金”,所得“傭金”也都會返還給電子商務公司,但這商業行為的性質卻并沒有改變。 再者而言,以市委書記的身份開網店,這些所謂的加盟商究竟出于何種心理選擇加盟值得關注,出于為地方特產代言或許無可厚非,但肯定不乏很多人看重的是“網店主人”背后的“市委書記”身份,這其中究竟是否存在著權力尋租謀取私利很難斷言。因此,在筆者看來,唐書記的出發點或許是好的,但是好的出發點并不意味著會帶來如愿的結果,這種行為在商業大潮的裹挾下,很容易被異化,從長遠而言,并不見得是件好事。 市委書記帶頭開網店,反映出了一種順應“互聯網+”的趨勢和對地方經濟發展操勞的責任,這種“突破”背后的勇氣和心胸值得點贊,但發展電子商貿、為當地土特產開辟市場絕非市委書記開個網店就能解決,畢竟作為一座城市的一把手,各項任務千頭萬緒,以這種方式傳遞自身執政理念更是顯得不合適。搭建平臺、提供機遇,順應潮流、開拓市場、破除發展電商的制約當地經濟的各種體制性障礙,在推動當地經濟發展的多重選擇中,相信他們完全有更多的路可走。 所以說,市委書記開網店,無論出發點還是目的盡管都與個人私利無關,對于推動地方經濟發展和地方土特產品開拓市場,以及促進當地領導干部更新理念都很有現實意義,但這種方式絕對不是最佳更不是唯一的選擇,而由此帶來的問題更是不可小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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