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作家曾在專欄里講過一個故事:朋友因心臟出問題去醫院,好不容易約了主任醫師,沒想到那位醫師問的第一句話不是“你怎么樣了”,也不是“你覺得不舒服多久了”,而是“你有什么關系?”如果說醫生的“關系優先”代表的是現實中習以為常的“潛規則”,那么,當公共部門也時常以制度規定的名義要求個人提供社會關系證明,問題就更值得正視。 近日,人民日報便舉了這樣一例:陳先生一家三口準備出境旅游,需要明確一位親人為緊急聯絡人,于是他想到了自己的母親。可問題來了:他需要提供他母親是他母親的書面證明。類似被稱為“奇葩證明”的例子實在太多,單位錄取新人需社區開具“人品證明”,開飯店辦執照需社區擔保“不擾民”,醫保報銷要證明“自己扭傷腳脖子”……此外,還有以單身證明為代表的被規章化的諸多令人匪夷所思的證明。僅以一位朋友的買房經歷為例,被告知要開具單身證明,但一打聽,是否可以請人代辦,是否要提供照片,是否要收費等標準,在各地都不相同,只能讓人懷疑這證明到底有多大的效力和必要。 毫不夸張地說,很多時候,我們都生活在一個靠他者來證明自己真實存在的社會。比如,諸多證明都是社區擔保,單位擔保。你首先不是自己,而是某種關系網中的一個點,唯獨自己不能為自己“擔保”,這與常識的背離顯而易見。這種管理思維與現實的延續,在很大程度是遺留于計劃經濟時代的管制色彩與“集體人”烙印。置于一個致力于市場經濟與公民權利的社會,它已成為行政思維與時代脫節的具體表征。 “無證明,不存在”的行政管理手段,一個最大的缺陷就是服務主體與客體的倒掛。要求個人提供諸多證明才能獲得某種服務,其直接目的往往就是讓服務部門免除了信息篩查成本和后續的責任承擔風險,是以個人的“多勞”來換取行政部門的“永逸”。它未能站在服務對象的具體立場來思考行政作為,在根本上還是一種行政本位與權力本位。以此來審視“相關部門應該打破信息壁壘,讓人少跑,讓信息多跑”的建議,就會發現,這仍只是一種“頭疼醫頭”式的策略。一是,未考慮到很多信息本就是非必要的;二是,在行政倫理未進步之前,技術的進步并不必然會帶來服務的升級。 中央大力推進簡政放權,并取得了一定成效,在諸多方面,確實帶來了活力與便利,多少項行政審批的取消與下放,也被視為是一種改革成果。但需要注意的是,簡政放權在根本上不是一種行政權限的“加減法”,而是一種行政倫理與理念的化學反應。事實上,現代公共行政理論普遍認為,行政部門不應該是純粹專門的技術型管理機構與服務機構,其本身應該要彰顯出一定的價值立場。而現實中,各種奇葩證件乃至以婚姻為門檻的限購政策,其實都與我們提倡的以人為本、公正的行政倫理相悖。 因而,衡量簡政放權的實效,不能僅看取消和下放了多少事權,歸根結底還要看政府的角色扮演與行政倫理是否得到潛移默化的轉變。一個重要標準是,權力的下放,是否服膺了政府與個人、政府與社會、政府與市場之間的科學邊界。即公民、社會、市場是否感受到了自由空間的增大。畢竟,一切的行政服務與具體政策其實都是作用于具體的人。將給具體個人帶來怎樣的影響,應該成為政策的第一考量,行政效率與行政成本,都要優先向這個方面予以適當傾斜。 人是一種情感動物,作為“眾人之事”的政治當然也不能失去情感與溫度。具體到簡政放權上,行政倫理的改造應該是綱,技術進步才是目。注重與加快對有溫度的行政倫理的重塑與培植,才能使方方面面的改革避免理念之爭與實踐混亂,帶來事半功倍之效。一個尊重常識、價值觀穩定的社會的形成,首先要在行政上避免常識的矛盾與價值觀念的斷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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