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社會文明的進步、人們包括平等勞動在內的各種權利意識都在逐步提高,維護平等勞動、嚴防不平等就業的有關規定,也需要與時俱進】 剛大學畢業的吉林籍女孩馬玉在北京應聘快遞,適用兩天后遭拒。近日,馬玉起訴了北京市郵政速遞物流有限公司,認為其在招聘時存在性別歧視。目前,北京市順義法院已進行立案。我國勞動法第59條、《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附錄中,規定女性不能從事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比如連續負重不能超過20公斤等。“這個法條是出于對婦女的照顧,但是客觀上又是對婦女的一種歧視,設置了高入職門檻。”中華女子學院法律系教授劉明輝說,希望通過這個案例,敦促立法部門修改這一規定(2月1日《新京報》)。 應當說,近些年來隨著人們平等勞動意識的提升,因不平等就業提起訴訟的案例不在少數。就此而言,此次的勞動就業歧視訴訟案件,似乎也沒有多少新鮮。但此次的案件之所以能夠再次引起人們的重視,主要原因在于,其他勞動歧視案件,大多是由于相關勞動保護法規規定不明確或不按規定執行引起的,而本次的歧視案例卻正好相反,法律的規定很明確,但卻由于配套規定存在缺陷造成的。 眾所周知,在快遞業高速發展、女快遞員并不鮮見,而且在不少地方尤其是大城市快遞公司快遞員招聘難的情況下,拒絕一個既能勝任工作也有極高熱情入職快遞員行業的女性,很不符合常理,難以讓人理解。而且還是經過試用證明可以勝任工作的前提下,相關企業僅以馬玉是個女兒身,就拒絕其正當的快遞員工作資格和機會,與勞動法提倡用工者給予勞動者公平勞動機會的規定,明顯相悖、不合時宜。 但遺憾的是,按照勞動法關于保護女性勞動權益的特別規定,比如規定女性不能從事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比如連續負重不能超過20公斤等,本意是在維護女性的正當勞動權益,但由于規定過于原則,不夠詳實、客觀等,實際上可能成為一些用工者故意片面解讀,故意提高用工門檻,實施就業歧視行為的保護傘。也就是說,北京郵政快遞拒絕馬玉的快遞員工作機會,從根本上說,不合時宜的相關法規條款是主要根源之一。更令人擔憂的是,像這樣直接、間接或可能引起勞動就業歧視的相關規定,似乎還有不少。 比如公務員錄用體檢相關規定中對女性婦科檢查就有要求,但個別地方在執行時竟詳細規定到女性初次月經何時來、每月月經何日來等,否則就可能體檢不合格影響入職。這雖然表面是為體檢者健康或為選拔更適合和更能勝任工作人員需要,實際上卻可能成為一個隱形的就業歧視條款,給擬入職女性公務員帶來一定的困擾和傷害,造成實質上男女公務員入職條件方面的不平等。期望有關方面切實改變這些不必要、不科學的就業不平等入職條件和門檻。 令人感到欣慰的是,國家也注意到了這方面的問題,并采取措施加以不斷調整和糾偏。但就此次的事件來看,有關方面的工作離社會現實和群眾的需求和意愿,還有一定的差距。 隨著社會文明的進步、人們包括平等勞動在內的各種權利意識都在逐步提高,維護平等勞動、嚴防不平等就業的有關規定,也需要與時俱進,一些在制定時因特定歷史或環境問題等提出的規定、標準,有關方面可以酌情進行統一的清查、修改、完善或廢除,避免讓一些原本好心為勞動者撐腰的規定,最終卻變成了損害勞動者正當權益的“幫兇”。 |
相關閱讀:
- [ 02-02]誰養大了就業歧視這只惡虎
- [ 12-25]引“西江”更要送“斗升”
- [ 12-22]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
- [ 12-16]先就業還是先考研
- [ 12-12]不是所有大學生都適合休學創業
- [ 12-10]開寶馬做環衛工,誰說是任性?
- [ 12-02]國家機關和學校應帶頭消除就業歧視
- [ 11-18]國外如何引導大學生就業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