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央視記者長達一年的跟蹤調查,江西省高安等地長期販賣病死豬的窩點浮出水面,病死豬中甚至有攜帶世界衛生組織列為A類烈性傳染病的口蹄疫,而這些病死豬肉銷往廣東、湖南、重慶等7省市,年銷售量高達2000多萬元。(12月27日央視新聞30分) 事件經由央視報道后,江西高安等地販賣病死豬肉的事件立馬引起了輿論的廣泛關注,畢竟病死豬肉銷往多地,影響甚廣。農業部、紀委、公安部都已介入此事,江蘇宜春市為此立馬召開相關會議和排查工作,截至28日已有12名病死豬販被抓捕歸案。 事件調查進展之速度,與高安等地高達十余年販賣病死豬肉的相安無事形成鮮明對比。一個積累了若干年的問題,始終拖沓無果,舉報無門,卻又能瞬間化解,一方面讓人驚嘆“中國效率”,同時又反思沉疴痼疾形成的原因。 照理說,生豬在我國市場上的收購和屠殺都有著嚴格的流程,所涉及的農業部門、衛生防疫部門、工商部門等都該各司其責,將其輸送斬斷在源頭上。更何況江西省高安縣,是全國知名的生豬調出大縣。不管是生豬的養殖、防疫、加工、經營都應該成為全國豬肉食品生產學習的對象,恰恰這樣的典型卻成了負面教材,大肆販賣起了病死豬肉。 相關執法監管部門不可能不知道,病死豬肉的高交易量、高銷售額都足以證明病死豬肉數目的龐大,這么多問題豬,怎么就沒解決掉呢?按照國家規定,江西高安及周邊地區病害豬的無害化處理是否按規矩到位,銷毀工作是否敷衍了事? 作為流水化作業,生豬生產流程的把關者遠遠不止一個單位。進入屠宰場依舊需要相關部門的審核查處,進入市場還需要質檢、工商等部門進一步管理,這一個個門卡本該是病死豬肉入市的路障阻力,卻最終讓不法行徑更為放縱。 依照事實來看,經營病死豬肉生意的屠宰場不無持證合法企業,經過打點關系,活動人脈,次次面對檢查都能化險為夷,而群眾的舉報卻都無濟于事,如此這般,執法監管部門到底管沒管,查沒查,如何管理如何查處,全都昭然若揭了。 不然何以依靠媒體曝光,才能反推事件追責調查。局外人的媒體需要耗費一年時間才可調查清楚的事件,局內人的相關單位部門可拖沓數年,卻又能立馬化解痼疾,這背后折射的不過是未能盡守其職的相關部門及個人的職責缺失罷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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