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農村,誰家有個紅白事,在自家院里搭伙起灶待客,是極為普遍的現象。不過日前,河南周口市出臺《關于周口市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管理辦法的通知》,對農村集體用餐作出了相關規定。要求農村聚餐達40人以上者,需要報告備案;200人以上者,需要由食品安全專業人員現場指導。(10月29日《大河報》) 周口的這一“規定”甫經發布,瞬時在網上激起千層浪,有人叫好,但更多的人是質疑甚至批評。在此,我們姑且先不論此舉是好是壞,我只想問一聲:這個規定有多大的可操作性,能夠被切實地執行嗎? 之所以如此發問,源于《通知》要求,凡農村聚餐達40人以上的,舉辦者應在前一天,將就餐人數、場地、廚師等情況向各村食品安全信息員申報,填寫登記表;就餐人數在200人以下的,由本村食品安全信息員現場指導;200人以上500以下的,村信息員向鄉鎮(街道辦)食品藥品安全管理機構備案,由鄉鎮或街道辦派專人現場指導;超過500人的,由所在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督部門派監督員現場指導。 于是問題就來了,村鎮縣的那些安全信息員、監督員真的就比大廚們更專業,比做東者更上心嗎?經他們“現場指導”的聚餐就一定更安全嗎?萬一遇上“黃道吉日”,擺酒席的人家特別多,政府人手不夠用那又該怎么辦? “食品安全大于天”這個道理大家都懂,而且如果不是意氣用事,也應該承認,相比城市里,農村家庭集體聚餐的確是食品安全問題高發的一個場域。隨便檢索一下網絡,類似的案例可謂俯拾皆是。這種情況下,政府制定辦法措施,加大管理力度,應該說出發點是善意的。事實上,類似針對農村聚餐食品安全的管理辦法許多地方都曾經發布過,之所以偏偏這一次周口的《通知》在網上引起軒然大波,主要源自其中關于人數報備和現場指導的規定,因為這破壞了聚餐的私密性,給人以一種政府干涉私人自由的不適感。 難怪許多人吐槽:“現在政府的手真長!幾千年來,農村辦酒請客從來都是自由的,現在竟然要向政府備案!憑什么?”這種吐槽,與其說是指向食品安全管理本身的,毋寧說體現了民眾對于政府“父愛”泛濫的厭惡。 其實,加強對于農村聚餐的安全管理完全可以換一種形式,即從外圍切入、源頭抓起,比如對鄉村廚師進行衛生法律、衛生知識培訓和健康體檢,建立電子檔案;同時,加大對于農村周邊集市和農貿市場食品安全的監管,變被動接受報備為主動出擊管理,變有形干預為無形保護。這樣,既體現了政府對于群眾健康安全的關心,也可以減少對百姓聚餐的干擾,可謂一舉兩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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