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柴米油鹽的具體生活相比,儀式和儀式感,都不是人類的剛性需求,但隨著社會發展,經濟繁榮乃至文明的進化,這個精神需求越來越明確地顯現出來。】 9月30日,是我國第一次公祭烈士的紀念日。 今年召開的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作出了將國慶前的這一天,設立為“烈士紀念日”的決定。為做好“烈士紀念日”的紀念活動,近日,中央下發了《關于做好烈士紀念日紀念活動的通知》,要求各地要莊嚴、肅穆、隆重,杜絕鋪張浪費。在國慶這么個舉國歡慶的日子之前,以隆重的形式紀念為國捐軀的先烈,這種儀式感是日趨物化的現在社會必須的。 除了9月30日設為“烈士紀念日”之外,9月3日和12月3日,也通過法律的方式,分別確定為“中國人民抗日戰爭勝利紀念日”和“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國家公祭日”。每逢此日,都將以莊重的紀念方式,讓后人記得曾有一群人為了現在的生活,奉獻過生命,提醒后人居安思危,這種涉及靈魂的儀式,其實是我們民生中不可缺少的“鹽”。 小時候參觀古代珍寶展時,經常看到不明用途的器物,也常聽到旁人問解說員:這些不能裝酒也不能腌菜的東西,是做什么用的?長大了才知道,那是古代祭祀時專用的器皿。 祭祀是中國古人紀念先祖和神祇的專有活動,曾經是那時極具儀式感的常態活動,由此形成了的禮樂,被孔子當成國家大事。現在,我們似乎忘記了,有一種可以脫離物質生活,并不實用的精神活動,必須通過這些器物,這些儀式來完成和強調。 與柴米油鹽的具體生活相比,儀式和儀式感,都不是人類的剛性需求,但隨著社會發展,經濟繁榮乃至文明的進化,這個精神需求越來越明確地顯現出來,通過儀式的舉行以及其具備的儀式感,帶給人更為深刻的心理體驗和精神感受,其重要性遠在物質需求之上。 現在的“中秋節”,“端午節”,已經逐漸被純粹的物質消費主導甚至代替,干脆變成“月餅節”,“粽子節”乃至“購物節”,其中有商家引導的關系,另一個問題則是我們忽略了這些節日原本具有的精神意義,以及與其同在的儀式感,這是忙碌而功利的社會避免不了的缺憾,帶著這種缺憾去尋找節日的價值或者說使節日具備充實的意義,幾乎是不可能的。在這個背景下,在國慶長假的消費之前,舉行這樣的儀式,緬懷先烈在先,沉淀自己在后,也是給浮躁的日子增加意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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