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汶川大地震后,林浩就踏上了演藝之路。6年來,他一直片約不斷,已經參演了多部電視劇,生活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便氪ù蟮卣穑趾票粓蟮婪Q為“小英雄”;兩個多月后北京奧運會入場式上,林浩走在中國奧運會代表團最前列,風光無限。一名9歲孩子,被媒體做足了文章,命運著實令人擔憂。六年過去,終于傳來“小英雄”不讀書的消息。 (9月21日 新京報) “一寸光陰一寸金?!绷趾浦员槐姸嗝癖娛煜ぃ粌H僅是因為他是汶川地震中勇救兩名同學的小英雄,而是在北京奧運會上被姚明牽手走在中國代表團最前列,而后是6年來“幾乎不上學”而參演多部電視劇成為片約不斷的“明星”。使這位本該在學校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孩子為拍戲耗費6年寸金難買的大好光陰不讀書。誰來為不上學的“小英雄”擔責補課,成為公眾的熱門話題。 “英雄說事”是一些媒體和影視界的通病。真虧想得出以林浩的名義成立公司, 負責幫林浩接戲、談片酬幾乎成為職業“演員”,從小學到臨近初中畢業,究竟讀了幾天書?學到了好多知識?一些民眾懷疑林浩可能僅僅是名義上的“學生”不無道理,學業成績到底如何?應當讓社會、讓公眾知曉明白。 “寸金難買寸光陰”。宣傳英雄典型,弘揚社會正能量無可非議,但不能作為以盈利為目的參加影視拍攝和無端的商業炒作,特別是向林浩這樣義務教育階段的兒童少年很顯然違反《義務教育法》的相關規定,“義務教育”之所以重要,在于它是一個人成長階段必須要打的“底子”,是高中、大學的“根基”,過了“時”再補課顯然亡羊補牢為時已晚。 “小英雄”林浩不上學,不是這位15歲少年的本意,是因為拍戲東奔西走沒有時間去學習,雖然,當今社會林浩想拿個本科、研究生文憑不是多大問題,但“研究生文憑,小學生水平”有多大用處。因此,誰雇用了少年林浩,誰就得負責作出解釋,誰就該為此而補課,當然擔責的應該是一些追逐利益的人,而不是把問題推給林浩本人。 以此為鑒,各級黨委、人民政府應當履行義務教育法規定的各項職責,保障向林浩這樣的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不能讓義務教育法規成了一紙空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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