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從根本上減少和杜絕學術亂象,應盡快建立一套公正公開的“發現、核實、公示、處理”機制,讓學術監督成為常態】 8月17日,知名學術期刊《國際新聞界》刊發公告,認定北京大學歷史學系博士于艷茹的論文《1775年法國大眾新聞業的‘投石黨運動’》“嚴重抄襲”國外學者的論文,輿論為此一片嘩然。北大歷史系對此回應稱,將立即組織有關專家對于艷茹的博士答辯論文重新進行核查,如果確認論文抄襲,將根據學校有關規定進行處理。目前,于艷茹所在的中國社科院世界歷史研究所尚未做出回應。 最近幾年,教育部門和各高校打擊學術不端的力度逐年加大,懲治學術造假的措施也逐漸增多,但高校師生涉嫌學術不端的丑聞仍頻頻被曝光。此次由中國人民大學主辦的《國際新聞界》罕見地對學術不誠信者“示眾”,贏得了輿論一片好評。這種“零容忍”態度,既表明了學術機構希望激濁揚清的決心,也給處理學術不端行為樹立了新典范。 學術不端痼疾之所以難以革除,背后的原因有很多。首要原因是,中國當前的學術評價機制過于陳舊,雖有改革,但本質上未擺脫“教育GDP主義”。高校過分追求科研成果,使得一些學者為發論文而突破底線,不惜鋌而走險;與此同時,在當前這種機制下,學者與其所在的高校或科研機構一損俱損、一榮俱榮的關系,相關責任方在處理學術不端丑聞時態度曖昧,也在客觀上縱容了造假者。 其次,獨立的學術監察機制闕如,也是學術界尚未解決的難題。雖然教育部設有學風建設委員會,還推出了《高校人文社會科學學術規范指南》,但是學風委并沒有調查處理的權力,而“學術規范指南”也非正式制度,缺乏剛性約束力。大多數學術不端事件,目前都是由學者所在高校學術規范委員會等進行調查,并由高校行政部門做出處罰。“自審自查”的公正性難免備受爭議,效率難免過低。 在于艷茹抄襲事件中,學術期刊站出來勇于披露抄襲事實,反思自身責任并向公眾致歉,對相關責任主體嚴厲追責,這種“零容忍”的態度值得點贊。但從媒體報道來看,于艷茹的抄襲事實被發現純屬偶然,這說明我們在發現和甄別學術不端現象時仍缺乏行之有效的制度。要從根本上減少和杜絕學術亂象,應該盡快建立一套公正公開的“發現、核實、公示、處理”機制,讓學術監督成為常態。 事實上,其他國家懲治學術不端亂象時,普遍采取的都是“零容忍”態度。比如,韓國首爾大學2005年發現韓國“克隆之父”黃禹錫在《科學》雜志上發表的論文涉嫌造假,第一時間向全世界曝光;再比如,今年8月,日本理化學研究所發生與再生科學中心副主任笹井芳樹,因為卷入論文造假丑聞,迫于巨大壓力而自殺。《國際新聞界》此次的“零容忍”,某種程度上也算是“與國際接軌”。 對學術與真理的探索和追求,對學術品格的堅守與推崇,關乎高校和科研機構的榮耀與聲譽。在中國學術反腐和學術打假已進入深水區的今天,每一例學術不端丑聞,都應成為倒逼相關各方不斷改革的契機。唯有用改革挖掉滋生學術不端亂象的土壤,中國才有可能從“論文大國”真正走向“科研大國”“科研強國”。 |
相關閱讀:
- [ 08-25]“北大博士抄襲”應成學術凈化的契機
- [ 08-13]“金銀花”更名“山銀花”不全是學術問題
- [ 08-01]非升即走與學術GDP崇拜
- [ 07-31]理性泥土潤養學術心靈
- [ 07-29]“非升即走”制造功利學術
- [ 06-11]院士回歸學術需打破行政、利益藩籬
- [ 05-16]不能把學生當免費的學術勞工
- [ 05-05]“學術帝”之死折射磨難教育缺失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