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安徽電視臺報道,近日,已去世的安徽省涇縣老農在土葬后不久,其墳墓被公務人員強行挖開,棺槨被燒成灰燼,引發網民熱議。 一位過世的老人,墓穴被強制挖開,尸首被當場焚化,發生這樣的事情讓人不忍想象。有網友指出,掘墓焚尸自古就是最惡毒的報復方式,只有有深仇大恨之人才能做出如此惡毒之事。如此對待已故之人,不僅是對死者的褻瀆,更是對生者的再次傷害。更何況這樣的事情是由公務人員來執行,就更加令人憤慨!執法者在百姓眼中代表著政府形象,如此暴力執法只會激化矛盾。 據報道,涇縣民政局長事后作出解釋稱,將老人墳墓挖開,尸體現場火化是“按相關規定進行的”。但是,2012年修改的《殯葬管理條例》中,已經廢除了“拒不改正的,可以強制執行”的條文。即便“可以執行”,強制挖開墳墓、現場焚尸的做法也是被嚴令禁止的。 中國傳統文化講究的是“死者為大”,即便有人違規土葬,是否也應以勸導為主?掘墓焚尸依的又是哪一種規定? 涇縣民政局作為政府部門,對法規的解釋卻存在如此大的漏洞,是真的不懂法,還是心中壓根就“無法”,不得而知。但無論何種情況,一句“按相關規定進行”的解釋都讓生者無法接受。 有法必依,政府部門更應以身作則,百姓才心服口服。何況是涉及民眾情感之事,身為公務人員更應對自己的言行再三斟酌、思慮周全。簡單粗暴的強制執法只會引發民眾更大的抵觸情緒,若心中毫無法紀觀念,肆意踐踏法律,也只會敗壞黨和政府的形象。 不禁要問,若此事發生這些執法人員自己的身上,又作當何感想?那么,請設身處地為死者家屬想一想: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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