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刨墳還田”還需配套工作先行
www.fjnet.cn?2012-05-08 07:23? 余明輝?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數日來,加V的微博用戶“政協河南省常委”趙克羅,在新浪微博發布數十條言論,質疑南陽市正進行的平墳運動,引發廣泛關注。據官方消息,該市準備在年底前,平整區域內的絕大多數墳頭。(南方都市報5月7日) 作為破除農村殯葬陋習的重要舉措,對偷埋亂葬、大量占用耕地、公益性殯葬配套服務建設滯后、相關管理和執法不到位等問題,南陽此次的“刨墳還田”行動,其出發點和初衷無疑是值得肯定的。而事實上,這樣的政策并非南陽首創,全國其它地方此前已有不少先例。但南陽此次行動之所以引起質疑和爭論,這與其說是由于政策本身令人關注,毋寧說是政策能否有效執行、順利執行和公平執行更令人期待和擔憂。它提醒我們,要把“刨墳還田”工作做順、做好,一些前提性工作還是要扎實先行。 首先是加強宣傳引導。任何一個習俗都有一個興起和演變的過程,不應變的是,對生命的尊重,對人的基本權利的尊重。土葬也是如此。因此,牽扯千家萬戶的“刨墳還田”,南陽不論是從5月10日開始禁止土葬,還是對之前的土葬墳墓進行清理平填,要想有序推進,最重要的莫過于思想工作先行。而且這樣的群眾思想工作,除常規的電視、報紙等喇叭式宣傳外,更有效的辦法是要進村入戶,面對面、心貼心的交流與講解,爭取群眾的理解和支持。對于一時思想繞不過灣的,切不可簡單魯莽行事,以免激化矛盾,引起社會不安。 其次要搞好公墓尤其是農村公益性公墓配套建設。我國推行殯葬改革20多年來,包括南陽在內的全國廣大農村地區,之所以還出現為數眾多且占用大量耕地的零星土葬墓地,根本原因還在于公用(公益)墓地尤其是農村,要么根本沒有,要么建設嚴重不足,要么配套設施嚴重缺乏或滯后,遠遠不能滿足實際需求。我國殯葬管理辦法規定:“殯葬管理應當積極地、有步驟地實行火葬,改革土葬,節約殯葬用地,革除喪葬陋俗,提倡文明節儉辦喪事。”通過這么多年的殯改工作,火葬等工作已逐步深入人心,相當一部分群眾是愿意火化和公墓埋葬的,奈何公墓建設的嚴重滯后,再加上現有公墓價格昂貴,客觀上、實質上阻礙了殯葬改革前進的步伐。 再次,制定和明細配套政策。理論上講,“刨墳還田”是一個功在當代、利在長遠的好事,但在實際操作中不可否認是一個十分復雜的問題,因此要有一個配套、明晰、明細的拆除方案。比如,關于文化名人等確需特許保留墓地,要有明確的認定標準,以免被人為異化利用;針對“選擇性平墳” 是“惡劣無恥行為”的質疑,就要明確官民平等,不得有例外情形,而且還要公示,并制定嚴格的責任追究措施等,增加政策執行透明性和公平性。而政策的有效推行,最好明確各級領導等公職人員及家屬要帶頭“刨墳還田”。畢竟,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領導制定的政策,自己帶頭執行,理所應當。 有人算過一筆賬,倘若以4㎡一個墓地為標準,對2008年死亡的935萬人(國家人口與計劃生育委員會的數據)如果全部實行土葬,而且全部占用耕地,一年就要占用耕地56100畝,那么幾年、十幾年、幾十年之后,這將是一個更龐大的數字。對于本來就耕地稀少的國人來說,這無異于“死人跟活人搶地”,嚴重影響我國耕地紅線安全保障,進而威脅我國的糧食生產安全。因此,南陽此次“刨墳還田”,政策優越可行。如果,一些配套的先決工作及政策配套好、落實好、落實到位,無疑是對我國殯葬改革工作的一大推進和貢獻,更是蔭庇南陽人民的功德之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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