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營銀行應算好“監管賬”
www.fjnet.cn?2013-10-31 09:26? 華化成?來源:21世紀經濟 我來說兩句
日前,蘇寧云商集團副董事長孫為民在接受媒體專訪時表示,一旦正在申請的蘇寧銀行獲批,“將創新擔保機制,打造信用貸款,首先將應用于和蘇寧之前有過合作的供應商等合作伙伴。”而蘇寧也成為民營企業掀起申辦銀行熱潮以來,首家明確闡述其對民營銀行詳細發展業務規劃的民營銀行籌辦者。(10月29日《21世紀經濟報道》) 按照孫為民的表述,以“供應鏈金融”作為蘇寧銀行的戰略切入點,通過蘇寧電商平臺積累的數據庫,打造較少需要抵押擔保而幾乎純粹依賴企業信用的貸款機制,將是蘇寧銀行的基本發展策略和業務特色。而這種將大數據這類互聯網概念與傳統信貸業務相結合的構想,至少在理論層面,無疑符合“互聯網金融”發展的整體趨勢,可謂“潛力巨大、前景光明”。 但從現實角度而言,蘇寧此番詳細描繪的“民營銀行”發展構想,或許本身就與國務院鼓勵興辦民營銀行的政策初衷相背離,而這種企業商業戰略與監管當局政策意圖間的顯著“落差”,卻幾乎是目前所有籌辦中的民營銀行存在的共性問題。 事實上,早在國務院及銀監會明確“放行”民營銀行設立之時,監管機構即已明確將民營銀行的功能定位為“強化金融服務下沉的支點”,希圖藉由民營銀行補全農村金融、社區金融乃至部分小微金融服務缺失的短板,幫助普通農民客戶和社區居民享受基礎金融服務。但這些業務,卻鮮少有籌辦中的民營銀行感興趣。 另一方面,監管機構也希望通過引導民營銀行從事此類規模相對有限的基礎銀行業務,確保民營銀行經營風險整體可控,不會發生重大業務風險進而增大和誘發整個銀行體系的系統性風險。 因而,像蘇寧銀行規劃中幾乎無抵押的純信用貸款,雖在理論上可通過“大數據”技術控制風險,但其“與生俱來”的巨大風險卻勢必難以符合監管機構的預期。至于由此產生關聯交易道德風險,亦是監管機構難以接受的。可事與愿違的是,這類業務給民營銀行籌辦者帶來的金融資源協同效應以及相對豐沛的利潤,卻令民營銀行對此類業務保有極高期待。 基于此,監管機構更有可能通過限定單一客戶存貸款業務規模、限定民營銀行大股東控股比例以及限定民營銀行經營地域甚至采取業務牌照單獨申領的措施,對民營銀行的業務發展方向采取“規制”。 在民營銀行問題上,監管機構將所謂“社會效應”及“風險規避”置于優先考量,這本無可厚非亦在人們意料之中。蘇寧及其他民營銀行籌辦者理應對監管機構嚴格干預民營銀行的發展策略,使民營銀行實現符合其政策意圖的“限定式發展”做好心理準備。 對民營銀行籌辦者而言,真正思考在監管機構賦予的社會效應、民營銀行自身生存及民營企業整體金融資源使用三者間謀取平衡的業務模式,要遠比構想民營銀行的“美麗新世界”更加迫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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