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法獎勵”難逃“權力內定”的疑慮
www.fjnet.cn?2012-08-27 07:22? 程思明?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近日,浙江海寧市公安局發布消息稱:從今年9月1日到明年8月31日,海寧的汽車駕駛員如果在這一年的時間里沒有交通違法,就可以參加守法駕駛人獎勵活動。最幸運的駕駛員可以免費把汽車開回家。其他獲獎者,也可以獲得智能手機、無線寬帶免費使用權等獎品。(2012年8月26日中國廣播網) 采取對守法駕駛者的物質獎勵,固然是為了提升民眾守法遵紀,規避交通違法行為的有效方式,但在“資金來源取之何處、獎勵方式是否合法”的追問之下,繼續堅持對守法者的獎勵措施,不僅會異化公民的價值取向,而且也會對社會其他領域帶來不好的示范效應。 然而,最令人擔憂的莫過于,這樣一個本就不十分恰當的褒獎方式,如果一旦沾染上權力尋租的魅影,那么,看似公正的游戲規則,最終也將會成為少數既得利益者的“合法受賄”。 至于那種“一年的時間沒有交通違法”的設計,實際上早已在“考完駕照、新車不開”等猜測中暴露出:這個游戲規則在制定之初就可能存在的弊端。而赫然在目的商品冠名,也似乎正如民眾所猜測的那樣,“更讓穿著公益外衣的活動淪為商業宣傳的工具”。 事實上,對守法駕駛人獎勵的過程,無疑需要相關部門的公正監督。可問題是,在一個相對“真空”的監督環境下,我們則很難保障最終的抽獎環節不會陷入“權力內定“的魔咒。一直以來,在“蘿卜招聘”、“開寶馬搖號經適房”等新聞的回望之中,我們很容易就看到這種監督缺失、缺乏透明條件下的問題所在。 然而,如果沒有相關法律的制度依賴,“守法駕駛人獎勵”就不可避免地會被產生“財政獎勵、是否合法”的疑惑。作為一種激勵行為,精神上的表彰或許更應該成為一個異乎金錢獎勵所帶來的弊端,這樣既能夠消除民眾對于資金來源及獎勵措施是否合法的疑慮,也能擺脫那種可能因“獎勵操作、權利自肥”所造成的惡劣影響。 交通規則作為公民本該遵守的行為規范,過多的物質獎勵,反而會模糊公民權利和義務的區別。因此,這種“只見交易,不見鼓勵”的舉措,不僅會過多地讓民眾對獎勵行為產生質疑,還在一定程度上矮化了公民義務范疇,讓義務遵守被抹上“金錢銅臭”的底色。正是從這個角度講,海寧“對守法駕駛人獎勵”也與此前邵陽“罰款提成”本無二致,都能映襯出一種忘乎法規的“人治”色彩。 |
- 心情版
- 請選擇您看到這篇新聞時的心情
- 查看心情排行>>
- [ 08-20]從成都舉報危害食品安全獎勵說開去
- [ 08-15]推行“拍客執法”應該避免獎勵措施
- [ 08-02]廢除1500萬獎勵也是一種“招商”
- [ 07-26]褒揚見義勇為既要獎勵更要保障
- [ 07-23]食品監管須擺脫“獎勵依賴”
- [ 07-19]街拍小偷:制度保護更勝獎勵
- [ 07-19]不妨給近視率低的學校以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