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內禁吃魚翅,保護環境也玩“緩期”?
www.fjnet.cn?2012-07-04 15:02? 武 坤?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7月2日,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政策法規司相關負責人表示,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已正式發函(國管函(2012)21號)給人大代表丁立國,對他在聯合三十多位人大代表提出《要求制定禁止公務和官方宴請消費魚翅規定的建議》表示感謝和支持,并表示有望在三年內發文規定公務接待不得食用魚翅。據稱此舉意在保護鯊魚物種和海洋生態平衡。(7月3日《重慶晨報》) 三年內禁吃魚翅,這個“三年”實在玄妙,一邊說保護生態刻不容緩,一邊是拖拖拉拉再吃三年,是吃刁了的口難以轉口味,還是從捕撈到加工的一系列產業鏈要安撫?三年的時間啊,習慣了高消費的諸公能吃掉多少大鯊魚小鯊魚?保護環境還玩個“緩期”,真是讓人情何以堪! 對此有網友揶揄:是否政府預先采購太多魚翅,不到3年吃不完?我要說:親,別太單純。如果真是這樣,用來公務接待好歹總能拉來點投資,你就不怕人全當福利發了回家躲著吃,上班時你尚無法監督,人家真這樣敢了你能到別人家里掀鍋蓋? 其實說到底,“三年內公務接待禁吃魚翅”就是個極端奇怪的東西,要說真為保護鯊魚,那該全面禁止食用魚翅,豈能分場合?要說是因魚翅價格昂貴公務接待禁吃是為了降低公費支出的話,那為何單禁魚翅,不把高檔煙酒等等一古腦兒禁在內?不過,從這個奇怪東西的身上,還真能讓人琢磨出點味道來——說白了,“三年內公務接待禁吃魚翅”就是一面鏡子,它是一些政府部門推委扯皮、眾口難調,辦事猶如“擠牙膏”,缺乏效率的真實寫照——吃魚翅意見大咱禁止,等吃熊掌意見大了再發個文……本來一攬子可解決的問題,非要分步走緩期行——十足的一副潑皮無賴相,至于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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