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管”者豈能如此“轉正”
www.fjnet.cn?2012-06-20 16:18? 宋志堅?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以“代”字組詞,有代管、代理、代表之類。代管是代別人管事,代理是代別人理事,代表是代別人辦事與表達意見,如此等等,可以歸結為一個義項:替代。大凡“代”者,均非事主之正身。 如今的住宅小區都有一筆住宅專項維修資金,這筆款子的所有者即主人,就是小區的業主。這是業主買房時額外支付的,一直由政府的有關部門“代管”。要不是石家莊有一位業主委員會的副主任前去詢問此事,恐怕難得有人注意到“代管”者早已悄悄“轉正”。你瞧,他們不但拒絕將這筆款子移交給小區業主,而且一直把維修基金的定期存儲與活期存儲之間產生的利差,作為增值收益,充當自己的工作經費,連辦公室的打印機、電腦等也是這里頭出的。這似乎并非石家莊特有的現象,上海的維修資金還被它的“代管”機構即“管理中心”拿去炒股,此“代管”機構因此而成了幾家上市公司流通股的大股東。 這種“代管”者的悄悄“轉正”,有其客觀必然性。 業主是一個集合概念,不是單一的個體,其面廣泛而且分散。倘若單一的個體有一筆什么款子存放在某個團體或某個機構,自會一直惦記于心,而且適時取回,哪怕八年十載甚至更長時間,也不會輕易忘卻;哪怕是幾百元幾十元的利息,也不肯輕易放棄。業主作為一個集合概念就不一樣了,沒有確切的記憶,以至于“代管”者早已悄悄“轉正”也一無所知,以至于這些早已悄悄“轉正”的“代管”者本身,也已經忘記自己只是“代管”而拒絕將這筆款子移交給業主,并且將他們占用這筆住房維修基金的衍生資金視為理所當然之事。 報道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那篇文章標題是:維修資金在呼喚它真正的“主人”。其實,呼喚真正的“主人”的,何嘗只是維修資金?有報道說,某國企把出差住宿標準上調為每晚800元。有讀者發言說:“我們是國企啊,納稅人才是真正的老板。”令人費解的是,該讀者既然已讓“真正的老板”出現在標題中時加上引號,怎么就不明白不是“真正的老板”之“代管”者還可以悄悄“轉正”,在他們拍板之事中,提高住宿標準簡直就是微乎其微。 由此想到所謂的“公仆”。從理論上說,他們的掌權用權,也屬“代管”這個范疇,代替“主人”即人民管事。較之“業主”,“人民”這個集合概念的涵蓋面更為廣泛。與此相應,人民之中的單一個體之記憶,也更容易被“人民”這個集合概念“集合”了去,人民之中的單一個體之利益,更容易被代他們管事的“公仆”們“代表”了去。因此,人民公仆反仆為主悄悄“轉正”的事,很容易在不知不覺之間發生,不僅主人不知不覺,他們自己也不知不覺,只在“代×長”(例如代市長或代縣長)去掉一個“代”字之時,才視之為“轉正”。(福建日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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