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掛牌示眾”的歪風習氣當休矣
www.fjnet.cn?2012-04-09 15:16? 侯金亮?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可以說,對他人“掛牌示眾”是一種侵犯他人權利,背離社會文明,無視法律和基本道德的行為,然令人疑惑的是,在當今中國社會類似行為仍層出不窮,發人深省。 據4月8日《東南早報》,福建泉州晉江一名婦女因盜竊兩個面包被抓,而被店主綁在電線桿上,并在其胸前掛上寫有“我是小偷”的紙板。 據4月5日《大河報》,3月31日,項城市召開公捕公判大會,51名犯罪嫌疑人被五花大綁示眾,引起輿論批評。 據3月3日《廣州日報》,廣州市天河區黃村路邊,一名20歲左右的年輕男子,因用假幣被綁在鐵桿上,引起路人的圍觀。 只要在網上一搜索,不乏關于“掛牌示眾”的新聞,再比如12歲小孩偷吃兩顆糖被掛牌示眾;中年婦女偷電動車被掛牌示眾;警察用繩子牽著失足女游街……顯然,那些小偷們固然可恨,但不經法律程序,私自動用“私刑”更不對,同樣也是對小偷或犯罪嫌疑人權利的侵犯。 從這一連串的“掛牌示眾”的案例中,不難發現,中國人明顯缺乏一種法治意識。只要占理,就可以爛施“私刑”,竟然還認為是一件很正義、很陽光的事,認為是“為民除害”。中國人這種集體性的法治無意識,對于社會的發展有著長遠的危害。 中國經過改革開放三十年多年來,經濟社會取得明顯進步,但一些陳腐的文化殘留,甚至文化余孽,至今存在中國人的心里,不時發酵一次。只要認為一個人是違法的似乎就可以人人懲罰之,連最基本的程序正義也省了。 且不說“尊重和保障人權”已寫入了新《刑事訴訟法》,至少作為一個人,對別人應有的最基本的人格尊重。因為偷了兩塊面包、拿了幾塊糖,其尊嚴就可以隨便被大多數人剝奪,并肆意踐踏,讓人尊嚴掃地不得翻身,這種傷害遠遠過因偷盜應該得到的懲罰。偷盜者可恨,但偷盜者的人格尊嚴不容踐踏。 從另一角度看,那些偷盜者大都出身社會底層,當然這不能為他們的違法行為開脫,至少我們該反思,我們對他人的冷漠、鄙視,以及基本愛心、溫暖的缺乏是否是這些事情的誘因呢? 1935年,在美國紐約,一位老婦人被控罪名為偷竊面包。在訊問到她是否清白或愿意認罪時,老婦人囁嚅地回答:“我需要面包來喂養我那幾個餓著肚子的孫子,要知道,他們已經兩天沒吃到任何東西了……”審判長答道:“我必須秉公辦事,你可選擇10美元的罰款,或者是10天的拘役。” 審判結束后,旁聽的時任紐約市長拉古迪亞從旁聽席間站起身來,脫下帽子,往里面放進10美元,然后面向旁聽席上的其他人說:“現在,請每個人另交出5 0美分的罰金,這是我們為我們的冷漠所付的費用,以處罰我們生活在一個要老祖母去偷面包來喂養孫子的城市與區域。” 中國崛起是世界上的熱門話題,而筆者認為,真正的崛起是個體尊嚴的崛起,每個人的權利都得到應有的保障,每個人的人格都得到應有的尊重。在這點上,中國人必須達成共識。沒有個體尊嚴的崛起,根本無從建設法治社會,沒有法治,我們每個人都存在被“掛牌示眾”的可能。當然,這需要每一個中國人的覺醒。 |
- 心情版
- 請選擇您看到這篇新聞時的心情
- 查看心情排行>>
- [ 01-06]“進校示眾說法”背后的公權違法
- [ 11-09]“示眾”何以陰魂不散,還理直氣壯?
- [ 11-08]把“掛牌示眾”當“普法”實在荒謬!
- [ 10-15]“美國賊”為什么可以游街示眾
- [ 07-27]治理“裸官” 讓其申報更應讓其“示眾”
- [ 07-20]繩牽賣淫女游街示眾社會責任在哪
- [ 07-20]腐敗官員咋不游街示眾?
- [ 11-10]曝光“醉貓”與“示眾”情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