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化政策穿越百年太荒唐
www.fjnet.cn?2012-03-28 11:19? 范子軍?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3月22日,晨報報道了南京江寧區一座在遷墳墓中出土的棺木如新,下葬100多年的女子遺體保存完好,容貌栩栩如生。淳化街道稱民政部門要求按照國家規定將陶太夫人的遺體火化后,予以安葬。(3月26日中國江蘇網/南京晨報) 下葬100多年,遺體竟然保存完好,已經夠稀罕了;要求“按照國家規定”,將其火化后再安葬,就更叫人匪夷所思了,莫非當地有關部門、政府官員穿越劇看多了,以為現行火花政策也能穿越到百年之前,適用于那個時代的國民?荒唐的政策穿越背后,僵死的行政、執法作風可見一斑。 倘若有關方面果真覺得沒有多大“考古”價值,對這一偶然性出土的遺體,理當在盡量避免被破壞的情況下讓其“入土為安”,畢竟只是個極端的、特殊的例外,而且這也是對祖先的應有敬畏,是執法者起碼具備的人性情懷。 為達到將陶太夫人火化的目的,不惜絞盡腦汁克服重重困難,為其開“死亡證明”,從而做到“合法程序”,民政部門的執拗,讓人看到的不是對政策嚴肅性的維護和法治公正的堅守,而是功利社會的執法隨意性,說白了,不就是為了收費嘛。 國家政策、法律都有一個追溯效力的問題,火化政策正式實施之前已經下葬的,就沒有理由、依據要求掘尸火化,何況百年之前已經作古的逝者?按照當地的做法,是不是所有公民家的祖墳都該掘開,如果存在類似陶太夫人的情形,一律予以火化后重新安葬?不然,豈不可能存在“漏網之尸”,有失公平? |
- 心情版
- 請選擇您看到這篇新聞時的心情
- 查看心情排行>>
相關新聞
- [ 11-23]殯葬改革不等于火化
- [ 05-10]“強制挖尸火化”是利益誘惑的產物
- [ 05-21]株洲政府為何熱心于遇難者尸體火化
相關評論